装修形式的问题,固然和审美有关,但品味的高与低、内涵的深与浅、形式的美与丑,则是不信手拈来轻而易举的事。所以在装修品位与内涵上,绝非是表面文章,犹如绘画中的气势、音乐中的情韵、文学中的心声等,即无论那种艺术形式,若缺乏深邃的内涵,则一定是苍白无力的。
因此在装修中,艺术形式是个灵魂性的问题,似乎难以琢磨;莫衷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在考虑店内装修形式时,怎样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呢?显然,没有把关系处理好,就去单纯的追求所谓的装修风格与形式,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的做法,是绝然不可取的。在室内设计创作中,不能让某种固定的形式束缚住活跃的思路。例如在追求清新淡雅的居住气氛时,就应大胆地拼除繁琐的装修纹样,在组合上采用简洁的线、面、体重构的装修空间,以显其纯。
在色彩上选用中间色调,以显其雅。在质感上择其光与粗,以显其爽。再加上合适得体的饰物,如:窗帘、盆景、雕塑、绘画、壁挂、灯具等以显其韵。这些皆是体现内涵的室内装修设计的手段,有了这样的内涵做为依据,其装修形式会自然地脱颖而出,何必削足适履拘泥于形式的框子呢?台湾学者杜文正先生曾说过:“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长,都是为了提供人类更舒适之环境的创作中,既要有合理的功能关系;也要有优美的艺术形式,方能使建筑室内设计的内容与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