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开网店算不算就业?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出台新政,明确只要大学生网店开得好也算就业,同样纳入就业统计。在上海,记者采访相关高校负责人获悉,“如果学生可以通过开网店的收入自食其力,也算是实现就业。”
【学校】
开网店自食其力也算就业
由于仍没有找到正式工作,今年七月就将毕业于沪上某高校的大四女生小王只能先在网上开了一个化妆品小店。“因为有家人经常来往于上海和香港之间,所以我的小店主要是销售一些化妆品。因为香港销售的化妆品价格便宜,所以我主要是为他人代购,从中赚一点差价。”小王告诉记者,这个网店是她大三时随便“做着玩玩的”,想不到一年下来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人气,每个月的销售额也能有两千块钱左右。“现在工作不好找,所以我只能先靠开网店的钱养活自己,然后接着找工作了。”
毕业前夕,学校要求每个毕业生填一份“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在“开网店”到底算不算就业这一问题上,小王犯起了难。“其实,只要毕业生开网店的收入能够实现自食其力,我们认为就算是就业了。”上海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孙玉华告诉记者,在大四学生所填写的表格上,有一项内容为“灵活就业”。“开网店就属于这一范畴,虽然我们没有罗列出来,但是学生可以自己写上去。”
本市西南片某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随着灵活就业成分越来越多,就业的概念也日益宽泛。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为什么不予以支持?他认为,只要是正儿八经创业而非简单试水练摊的,应该纳入统计指标。“不能为了追求指标而故意造假违规,但也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墨守成规‘卡’住自己。
另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校就业中心老师表示:“我们认为,学生如果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就能算为就业。比如有些演员专业的,他们一年工作两个月,但所获工资抵得上人家一年;又比如开网店……其实都可以算作就业的一部分。”
【专家】
就业统计应由社会中介做出
上海交大教授熊丙奇表示,就开网店的学生而言,学校更为合适的工作方式是,和他们一起分析究竟是临时、兼职所为,还是全心创业,如果他们仅仅是临时和兼职,并正在寻找工作,学校不应把他们简单纳入已经就业范畴,而不再关注他们。对于把开网店作为职业的学生来说,政府和学校则应将他们作为自主创业学生,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假使学校的“就业认定”,是针对学生提出将开网店作为自主创业选择,需要政府支持,那么制订认定规则,是可取的———其实,一所学校学生的就业情况统计本就不应该由学校进行,上报政府部门,而应该由社会中介独立调查做出,真实呈现毕业生的就业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