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薪酬制度
一个服装加盟店原先店员工资是底薪加业绩提成组成,工资标准和当地同行没啥两样,是一个市场通行的做法。其中一间店铺配备四名店员,每月营业额在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笔者根据该店的每天营业收入细目账单记录进行分析,发现成交率高而成交量低的现象,这一发现说明店铺客流量尚好,而是每个客人购买的件数很少。那么,业绩增长的空间是客观存在的,店员的销售技巧和工作积极性一定存在不足之处,经观察后发现四个店员基本不合格。
笔者提出解决方案:一是换人,把原店员全部辞退,另行招聘新店员;二是调整薪酬制度,原底薪和业绩提成比例不变,新确定一个营业额基数,即以以往最低月营业额三万元为基数,营业额每增加三万元,店员的底薪也随之增加一倍,业绩提成照样给付。这一制度推行后,当月营业额就翻了一倍多,次月起就翻了两倍以上,月营业额接近十万元。
调动店员积极性
这种错误在服装零售业表现得非常明显,服装店几乎是没制度的地方,偶见制度者也无非是上下班时间的规定,店主用这种制度约束店员而已。事实上,不管哪方面的制度,只有能调动店员积极性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
想要店铺的长久的发展下去,就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认真的执行下去,让店铺的所有人们都有一个目标,同时也要让所有的人员都能够朝着这个目标去不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