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看货付款。不要被服装公司外观和公司领导的好形象所蒙蔽。生意也好,合同也好,是对事不对人,不要被个别公司法人头上的“政治头衔”而冲昏头脑。
第二:不轻易付定金。在点好货以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第三:如果非要付定金,定金不要超过10%,且合同要写好双方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措施。
第四:签订合同前,必须看大货,不要轻信样衣下单。有时样衣是黄金,大货是垃圾。
第五:看大货时,必须看完所有的衣服,不要看最好的货品,而应该看最差的货品,以最差货品定价。
第六: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样衣封存,按照样衣和清单收货。合同中必须要注明按样衣收货,以免厂家掺杂次品或以次换好。
库存商采购大量库存,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想办法规避风险,品牌厂家一定要讲求诚信,好人品铸就好产品,否则因为一时的贪念,因小失大,实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