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偶遇某君,油头粉面衣着光鲜,颇有些趾高气昂言称自己已是奢侈品的忠实消费者,果然其上下所着皆国际名牌,其时周边颇多类似人来往,只以彼身所穿便消费了奢侈品,令人颇多疑惑。在一贯的记忆中,服装领域似乎只有法语“Haute”(高级定制)与奢侈品沾些边,因此除却为一个独特的人量体裁衣,由手工制作出来的“高级定制服装”以外,即便是那些通过工业流水线生产出来的著名国际品牌的高级成衣,也不能算作奢侈品,“能批量复制的,价格再昂贵,也不能算奢侈品。”这话有一定的道理。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没有奢侈品这个词汇的,它和很多现在国内流行的词汇一样是个舶来品,中国只有被引申为“挥霍浪费财物,过分追求享受”的“奢侈”一词,这种具有明显贬义的解释是植根于以节俭为美的中国传统的。而源于拉丁词“Luxus”的欧洲“Luxury(奢侈品)”概念,在现代已经特指“超乎寻常的创造力”以及“在各种商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超出必要程度的费用支出及生活方式的某些方面”,也就是说,所谓奢侈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具有单一性的、高品质、高价格和非必需等特点。
当然,在当前所谓的“后奢侈时代”,奢侈品的概念和范围要延伸许多,除了物质产品之外,奢侈品已经延伸到了健康、休闲、旅游、体验、饮食、运动、社交等多个方面,使得关于这种特殊商品的定义产生了多样并存的状态——从对珍贵原料的过度利用到用智慧、知识和技术来开发和使用原料,都成为奢侈品的内容。沃尔冈·拉茨勒说:“旧式奢侈是消耗,而且常常是破坏;而新式奢侈则寻求具备前瞻性的技术方案来解决问题,致力于以知识和能力取胜,它提供了保护和改善的可能性。”
而不论是旧式还是新式奢侈品,在国内都不乏追捧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随着国门开放走进中国市场的各种所谓奢侈品品牌,已经成功地利用丰富的公关手段成为欧洲贵族生活方式的代言,这种感觉远远超出了产品本身价值对国人的吸引。频繁出现在电视或时尚杂志上的如劳力士Rolex、卡地亚Cartier、爱马仕Hermes、香奈尔 Chanel、万宝龙Mont Blanc、古琦Gucci......这些品牌的产品之所以能吸引消费者眼球,并在其心中树立奢侈品的形象,是与这些品牌在各种宣传手段中表达出的特定的、高阶层、高消费、高品质的欧式生活方式引导密切相关的。源于西方手工匠为王公贵族量身定制的奢侈品,其消费代表了个人情感、愿望及价值观的构成,注重拥有物对个人的意义;而在中国,消费者更倾向于消费奢侈品的公众意义,即奢侈品Logo所象征的社会地位。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国人还没有真正明白什么是奢侈品时,高端品牌的宣传引导了他们自身的喜好,并通过这些新富阶层的追捧成就了自己新奢侈品的地位,同时也让国人的对奢侈品的认知仍旧停留在面子问题上。
大品牌不一定就是“奢侈品”品牌,知名度高“奢侈”级别不一定够这种观念,大抵已经被国人认同。大部分人开始明白奢侈品需要具备一定的独有性和特色性,从而突出非功能性利益。放在产品定位上,奢侈品就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必须要让这些人与大众产生强大的距离感,但这种距离感绝不应当是现在单单用价格标尺来加以界定的。悠久的历史、精细的手工、制作的周期、使用的原料、优异的品质、蕴涵的文化、独一的特征、稀少的数量等等才是成就“奢侈品”的专用词。一位法国的业界前辈曾经说过:“每一件真正的奢侈品,都具有能够放在全球任何最顶级的博物馆中做永久收藏的价值。”
专业人士说,随着奢侈品狂热者在全球的增多奢侈品变得更易获得和庸俗,它正面临着丧失真实价值的危险。无疑,当街头巷尾出现的全是曾经我们渴望获得的所谓奢侈品时,现在我们拥有的或许就将成为那时真正的奢侈品。可悲的是,面对着由无数金钱堆积起来的表面光鲜的所谓奢侈品,理性的消费和对独一无二的商品内涵的尊重反而成了一种最大的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