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8日 国家决定对轻纺工业实行“六个优先”的原则,确定轻纺工业加快发展的步伐。六个优先是: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的措施优先;基本建设优先;银行贷款优先;外汇和引进新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
1980年3月14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财贸小组《关于成立丝绸公司的意见》,同意成立全国性的丝绸公司,把茧、丝、绸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产供销一体化。
1980年1月8日 国家决定对轻纺工业实行“六个优先”的原则,确定轻纺工业加快发展的步伐。六个优先是: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的措施优先;基本建设优先;银行贷款优先;外汇和引进新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
1980年3月14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财贸小组《关于成立丝绸公司的意见》,同意成立全国性的丝绸公司,把茧、丝、绸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产供销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