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送往干洗店的衣服增加,消费纠纷也多了。为此,消协发布消费警示,干洗店的经营者在接收衣物时必须履行四项责任。
根据浙江省经贸委、浙江省消协联合出台的《浙江省洗染服务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者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者在接收干洗衣物时应明确保管责任,且在服务单据上注明,经消费者认可;经营者有责任将衣物的新旧、脏净程度和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标准允许范围)等洗涤(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接受衣物;实不易洗染的或有不能除净的牢固性污渍,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并在服务单据上注明。
价格超过1500元的高档衣物可实行保价精洗。即由消费者提出衣物的价格,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做出书面保价精洗(染)约定,保价精洗(染)费不超过约定服装价格的百分之五,出了问题,经营者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价格,予以全额赔偿。
另外,衣物损坏按洗涤费的20倍予以赔偿,经营者有不良行为可要求增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