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的服装产业特别发达,名牌产品琳琅满目,大众媒体经常播送着诱人的时装秀节目。得益最多的大概是腰缠万贯的巨商富贾了,他们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可以尽情享用动辄成千上万元的时髦名贵服饰。
商界人士也许没有想到,他们的前辈没有今天这样选择服饰的自由。古之商贾的地位屈于“四民”(士农工商)之末,尽管他们比农工有钱,但穿着却受到限制。那个无赖出身、当了皇帝不忘衣锦还乡的刘邦,看到商人穿着华丽,感到浑身不舒服,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罽”,用今天的话来说,做生意的不能穿着精美鲜艳的丝、毛、轻纱一类的衣服。
其实,刘邦的规定并没有“创新”,穿戴自由受到剥夺的也不仅仅是商贾。在漫长的封建时代,权力对人的着装有着严格的规定,服饰是人的身份标志,成为人的一种等级符号。
据《尚书》记载,早在四千多年前,从那个被我们的先人奉为古之圣王、“天下明德自虞帝始”的舜的时代开始,衣裳就有“十二章”即十二种图案之分,天子之服可用十二种图案,诸侯八种,卿六种,大夫四种,士只能两种,而平民不准有文饰,只能着“白衣”。规制严格,等级分明,任何人都不许逾越。自此以后,历朝历代都依据不同的名位尊卑,规定穿着不同质料、颜色、款式、图案的衣服。黄色、龙袍是帝王专用,僭越便是谋叛;朱紫为贵,当了高官才能朱衣紫绶;布衣、青色是下等人用的,平民百姓只配“绿绩青裳”(绿头巾蓝布衣)。“非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后汉书》)正因为服饰是等级的外在表征,服饰竟成了人的指代,“青衣”为婢女,“布衣”是平民,“朱紫”就是大官。
服饰是人在长期的生存进化中所创造的服务于人的产物,用以御寒防晒、蔽体遮羞、饰身悦目,用学界的语言表述,具有实用、伦理和美化三种功能。而在皇权统治时代,服饰却变成人们无力拒绝的身份等级标签,变成了芸芸众生丧失平等尊严的功能符号。服饰的这一另类功能,无疑是其基本功能的异化,是对其基本功能的亵渎。
今天,我们大多数人衣食无忧,服饰的美化功能主导了服饰选择,或艳丽,或简朴,或趋时,或守旧,不同的服饰诉求着不同的审美情趣。如果谁还以服饰取人,认为锦衣蔽体便身价倍增,素装便服就是穷困潦倒,那就是不合时宜的低俗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