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意:名词: 花边;带子,鞋带;动词:系带,扎带。
而音译词特指花边。
概述
蕾丝是一种舶来品。网眼组织,最早由钩针手工编织。欧美人在女装特别是晚礼服和婚纱上用得很多。18世纪,欧洲宫廷和贵族男性在袖口、领襟和袜沿也曾大量使用。19世纪初的帝政风格女装也好,随之流行的浪漫主义时装也好,或更晚些的克里诺林和巴瑟尔时期女装也好,在使用lace方面比起前一世纪毫不逊色。20世纪初的新艺术风格时装更是变本加厉,在S形造型的裙装上饰些"瀑布般的"焰空花边。二百多年来,欧洲再加匕后来的北美对花边的需求是如此之大,世界上很多不发达国家都为他们生产手工花边,其中包括中国。上海的徐家汇地区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曾经是一个的镂空花边的重要加工区,那里信奉天主教的家庭几乎就是一个个花边加工车间。
在20世纪以后的各个阶段,就没有再遇到上述的"花边黄金时期"。虽然在女性童装、晚装或婚纱上花边仍然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中国,从80年代开始,久违的lace又悄悄与时装一起重返。但是,年轻的一代更喜欢把它们叫作蕾丝绒或喱士--对他们来说,不精确的港台译音似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到了20世纪的尾声,lace突然成为时装舞台的明星。随着"透明装"(transparent look)和"透视装"(see through look)的流行,喱士本身变得与它译名一样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