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衣服可以没有美德,只有美感,但穿在脚下的鞋必须具有美德。不具有美德的鞋,只具有美感的鞋,不是用来穿在脚下的,那是一种摆设。我认为一双好鞋必须具备这样的美德,无论是高跟鞋,还是平底鞋,看起来不美而让人难受的鞋, 就不是好鞋。
《坏鞋以及热爱这些坏鞋的女人们》,作者Leora Tanenbaum
如今流行尖头鞋。我看着那样的鞋,怎么看都觉得难看,怎么看都觉得穿这样的鞋的脚,似乎是穿着螃蟹盔甲的两只前爪,时刻准备狠狠地防御或出击一样,平白地就给这个人添了莫名其妙的霸气。再说,女人的脚本来是美的一部分。应该是衬托整个人的基石。一个人服装是否和谐,最后就看鞋是什么样子的了。可是如果脚底下的鞋如同两只尖尖的钩子,人没到,脚前的钩子已经到了,不仅让脚显得大而瘦,而且极具有进攻性。我看见很多女人穿这种流行的尖头鞋,很奇怪,不明白她们怎么想的:这样不雅致鞋子,不具备美德的鞋子,怎么人们还会买?
《欲望都市》里Carrie迷恋的高跟鞋品牌Manolo Blahnik,每一双鞋都像艺术品,但是它们并不好穿
穿在脚下的鞋要具备美德。穿在脚下的鞋与穿在身上的衣服不一样,衣服可以没有美德,只有美感,穿起来不具备保暖功能;可能腰身有点紧,不得不紧绷着肚子; 可能袖子有点窄,胳膊挪动不那么自由,但是整个衣服都很好看,很性感,很有吸引力。穿在脚下的鞋就不能完全以美感来考察——虽然美感是一个很主观的概念。 穿在脚下的鞋必须具有美德,不具有美德的鞋,只具有美感的鞋,不是用来穿在脚下的,那是一种摆设,一种欣赏品,一种艺术品,属于鞋中特殊的类别。比如 Manolo Blahnik 的鞋,每双每只都好看,连照片图片都好看,就是不能穿。电视剧《性和城市》里的凯蕊总是去买这个名牌。穿着走路,其实在真实的情况下,她在一个访问记里 谈,穿这种鞋走路,走不了三条街。这种鞋是站在那里,摆着好看的。作为艺术品的鞋,是另一个话题。
我所说的鞋是我们日常生活里穿的鞋。这样的鞋必须具备美德。美德这个概念有两个方面:第一是美,第二是德。美,是好看,是愉悦,是让人眼睛一亮,让穿者和 观者都心花悄放,因为看见这种鞋而心里高兴。德,是这种鞋充满善意,对穿者的善意,穿者不觉得难受;对观众的善意,不要用刺刀一样的面孔威胁过路的人。
因为不喜欢自我折磨,我不买高跟鞋。我仅有的两双高跟鞋,一双是黑色的,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她是女性内衣的专家,对什么是性感有很多研究。这双鞋 是她给我的婚礼的礼物。我带着这双鞋在巴黎著名的 “西尔维亚海滩书店”里过蜜月,晚上在房间里读文学书,怀念普鲁斯特,白天在海边散长步,这双性感十足的鞋没有机会展示。后来我也没穿过,实在是没有机 会。一双是金色的,细小的高跟。金色的鞋有一种特殊的光辉,看起来好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我穿起来,自己都觉得女性气质十足,很有魅力。这双鞋是我结婚的 时候在婚礼上穿的,配的是我的金色的锦缎旗袍,作为人生的纪念物,一直跟着我。不过想来这双鞋我穿过也不过七八次。多年来,我几乎把自己的鞋的都捐献或扔 掉了,这两双鞋,一直在我的身边,但是在塑料箱子里藏着。
七十年代末,在女性解放的浪潮中,一些人认为高跟鞋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的束缚。高跟鞋是男权的阴谋。他们让女性穿上这种鞋,只能站在那里,不能行动,只能 做男性的性对象,不能做自己要做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反对穿高跟鞋。高跟鞋因此成为服装文化批评的一个热点。直到今天,美国的报纸还经常有这种评论。本月刚 刚出版的新书《坏鞋以及热爱这些坏鞋的女人们》,作者Leora Tanenbaum ,两个孩子的妈妈,在书中讲述高跟鞋跟自己的关系,分析高跟鞋的危害。她今天举行书的发布会。我在电脑上看她的发布会,听她讲述高跟鞋的坏处。随着年龄的 增长,女性的脚会变化,长期穿高跟鞋就会损害脚的骨头和神经,导致各种疾病。她并不是反对一切的高跟鞋,而是反对三寸以上高的高跟鞋。她认为美国那些专门 穿高跟鞋的女人是没有头脑的女人:“你不得不认为美国女人买鞋的时候把她们的头脑给关上了。”她说得我直笑。
其实高跟鞋有的人穿上很好看,特别是对个子矮的人来说,一双高跟鞋会让她的自信曾加两寸也说不定。《性与城市》里的凯蕊个子实在太矮了,穿上高跟鞋让她显得高一些,就更好看了。可惜的是那是电影或者电视,在生活中,凯蕊有两个孩子,恐怕不能时时刻刻穿那么高的高跟鞋。我的朋友萨宾娜个子很高,她也喜欢穿高跟鞋,可是她又因为个子高,跟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弯腰,个子不能总是直的,我就觉得她还不如不穿高跟鞋。但是她不听我的,她喜欢性感。她说,高跟鞋让她觉得自己十分性感。我看她的鞋,也觉得性感,点头同意她。可是再看看她站在那里弯着腰,我就宁愿只看她的脚了。所以,我觉得一般中国女人比较适合穿高跟鞋,因为个子不高,身体不重。最怕看高大胖的人穿高跟鞋了,简直是让自己和观众都受刑,实在受不了。
美国反对高跟鞋的文化批评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很多人包括医生写文章论述高跟鞋的害处。(我猜这也是很多医生们选择穿Birkenstock 的原因之一)。文章诸如《为什么高跟鞋对你有坏处》文章在网上仍比比皆是。高跟鞋被称之为“危险的优雅”。2008年秋冬在纽约的时装表演上,一些模特的鞋跟高到7寸,结果好几个模特都摔倒了,扭伤了脚脖子。有些模特不愿穿这种鞋,看见这种鞋都哭,可是模特的职业就是表演,上台表演扭伤了脚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华盛顿邮报》上有很长的报道,再次引起很多争论。
过于高的高跟鞋不具备美德,只有美,而没有德。所以我主张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身材和身高选择鞋子。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太太米歇尔个子很高。她的鞋一般都是平底或有一点小跟的,刚刚到中国访问的法国总统夫人卡拉,据BBC报道说把时装带到了中国。我看她的鞋子,也都是平底或小跟的。她的个子也很高。这两个高个子的第一夫人,显然都会买鞋。(不过我不完全不喜欢米歇尔刚当第一夫人时候的服装,这一年,她进步了。去年看她在奥巴马就职典礼上的各种衣服,我吓得大叫,差点没写信毛遂自荐给她当服装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