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最会穿衣服的女人,面对有些场合也会抓耳挠腮发神经。
这些场合包括:
1,前男友的婚礼、订婚派对。还是选在那些你也认为很上档次的场所。
2,前男友介绍新女朋友给你认识,而且事前就听说此姝年轻貌美活好。
3,不是很熟的女同事、女熟人找了张优质饭票后邀请你出席的一切局。
4,很想勾引的男人邀请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人一起玩的派对。
5,姐妹拉上你陪她去二对二相亲,事先一看照片,两男的自己都喜欢。
……
种种尴尬,说穿了其实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主角偏想抢戏、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不过,每一个饱受女性影视剧熏陶且不具备圣母情怀的寻常女人,全都对这种戏剧化的场面心存执念。一旦想起自己能在各种场合让前男友追悔莫及、让他的现任自惭形秽、让平庸女伴的优质男友心猿意马、让暧昧对象色心大起,女人们就有一种被打了鸡血的亢奋。于是乎,每每遇到这些场合的邀请,想赢的女人们必是先假模假样的找姐妹淘抱怨一番“去不去呢,多尴尬啊”,之后立即杀去商场以“输人不输阵”之名疯狂扫货并在登场前一天去美容院做足整套保湿美白护理。临到出门,还得在镜子前面对自己做些“你是最美的”之类的心理暗示,才算大功告成。
可惜准备工作做得再细致再周全,能不能赢却不取决于妆面的浓淡、拎包的价位、裙子的长短。时常可见盛装到牙齿(dressed to the teeth)的女人,最后无一例外地溃败在分寸和心态上。
用力过猛,是令自己成为尴尬场合之尴尬所在的主要原因。想令在场人士对自己惊为天人,穿一件最名贵最暴露最拉风的衣服绝非解决之道。如果有这么简单,女人只需入手一件Jennifer Lopez在2000年Grammy颁奖礼上穿的那件往下开到肚脐眼往上开到大腿根的Versace印花长裙岂不任何场合都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100%硬赢?尴尬场合耍的是小心机,出风头玩暧昧讲究不着痕迹,不管不顾尽情风骚去闹场的全是惹人讨厌的女反角。人家结婚你穿Vera Wang的白色长裙到场贺喜、当着他现任的面用低胸上装给他的眼睛喂奶、以激凸露背透视全挂上阵令别人男友的视线无处安放、女友和人相亲你在旁边学《本能》里的莎朗史东来回交叠没遮没拦的大腿……你说你多没分寸令人尴尬?
所谓分寸,是一种巧劲。或是制造差异、或是四两拨千斤,不需次次出动自己白花花的大肉,掌握好分寸,你会赢得非常完美。
制造差异,特别适用于对付前男友的各种恩爱场合。把自己装扮出与他现任截然不同的风情,让他知道自己从此失去一种选择,就算不后悔也会有些小惆怅。《The Way We Were》里,一头野性卷发的Barbra Streisand斜眼睥睨着Robert Redford那一头直发而单纯的妻,最后用手抚摸着他的脸颊说出“Your girl is lovely, Hubbell”的一段,可以奉为尴尬场合殿堂级教材。多年后,《Sex And The City》复刻此桥段,让野性卷发的Carrie把这招用在了新婚的Mr. Big上,结果没过几集,Big就对Carrie旧情复燃。而《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则把男孩子气的打扮及性格坚持到了最后,在马路上与完治夫妇相遇时,尽管温柔的里美还在一旁给自己系鞋带,完治却失魂落魄了。不要问“如果他的现任和我很像怎么办?”,若真的很像,又何必分手?总是他当时贪恋另一种风景才移情别恋,如今再遇上,你要用差异来提醒他:当初他放弃的,其实更美。不过有一点需谨记,矜持婉约的反义词不是风骚孟浪,而是大气干练。
四两拨千斤,适用于与女人比美的场合,尤其是结伴相亲。许多女人会把相亲当做是一场可以使用勾引技能的面试,于是费劲心思展现自己“女性美”的一面。殊不知满脸的蜜粉、浑身的香气、做作的发卷却易让见过世面有品有位的男人联想到矫情。此时,一个“清爽”的亲友团姑娘,反而更引人注目。正如很多明星在谈及自己如何出道时,都喜欢用“陪朋友去XXXXX结果被星探无意发现”的老梗。越是被刻意对比,自然就越发出彩。当然,这里说的自然,并非鼓励你穿成大学时去图书馆或者周末去菜市场的那种自然,能让费了千斤劲的刻意打扮沦为反衬的自然装扮,其实亦得花四两功夫去修饰一番。秘诀是——Less is More!
到底,穿衣是辅助,如果能同时怀以“前男友拿去交去、好男人拿去结去”的大度心态笑傲各种尴尬场合,即便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你的光环也将好一似霁月风光耀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