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品牌的命名规律,大家会发现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首先,我们看到在世界知名品牌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比如CK、阿迪达斯、阿玛尼、迪士尼、范思哲、卡地亚、路易-登、美津浓、皮尔-丹、普拉达、万宝路、茵宝等世界知名品牌。
而在中国,以人名作为品牌的除了李宁等极个别之外少之又少。我们所知道的依稀有张一元茶叶、张小泉剪刀,剩下的还有狗不理包子、泥人张泥塑等以小名命名的品牌,而大部分的品牌则是像海尔、联想,或者是全聚德、同仁堂这种寄托人们美好愿望但和人们又无关的品牌。
中国品牌的命名大致经历过几个阶段。首先,以人名命名的阶段。那个时候,所有的店铺都是以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广州陈李济药厂创建于明朝万历27年,即公元1601年,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它是由广东南海县的陈体全、李昇佐二人联合创办的。名称取陈李两人姓氏,以示永久合作,同时含“同舟共济”之意。与陈李济同一时期创立的马应龙眼药,也是以其创始人马应龙的名字命名。
后来也有企业采用虚拟的姓氏或人名来作为品牌,例如神话故事或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如孔乙己、太阳神等。但是的需要,人们需要破除个人崇拜,所以个人名字不再允许被作为品牌使用。人们逐步采用像东风、红旗、长城、神州、长征等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品牌。
再后来,政治的色彩逐步淡化,人们开始用小天鹅、永久、飞鸽、凤凰、小护士、报喜鸟、红蜻蜓、奥康和361度、TCL等各种有具体含义的品牌。也出现了一批中兴、华为、中华、万科、万达等寄托于国家民族美好希望的品牌,这些品牌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人们对国家的热爱,也使他们获得了一定的成功。至于那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建筑、中国石油等国有企业从本质上不算是真正的品牌。
目前,我们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品牌非常匮乏。比较少数的几个是羽西、李小双、叶茂中策划、郑明明、丁家宜等等,还有谭木匠等品牌只算是半个人名。最近,人们逐步重视个人品牌的打造。比如华谊兄弟,这是以王中军和王中磊兄弟名字组合在一起的。然而,相对于中国数以千万计的公司而言,这种数量还是少之又少。
我为什么要呼吁以个人名字命名呢?其实这说到底就是“责任”的问题。
很简单,如果我是路易-登家族的传人,路易-登品牌的好坏和我是息息相关的,品牌就是我的姓氏,我理所当然要为我的尊严和荣誉而战。品牌越久,家族的荣耀感和责任感就越强。如果品牌做不好,毁坏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品牌,而更多的是几十、数百年的家族荣耀,相信没有人敢以牺牲家族信誉为代价来获取一些不义之财。但红旗、长征、东方红、和谐等等各种品牌就很难找到责任人。
我们常常说,我们缺乏对个体的应有尊重。前年去美国参观越战纪念碑的时候,我们看到纪念碑上从越战开始到结束所牺牲的每一个人的名字都被刻上去,而这样,他们的后人就能够找到拜祭的理由和对象,而不是泛泛作为一个群体而模糊地存在其实,用名字命名就意味着企业家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生命、爱护自己的声誉一样来爱护自己的品牌。当个人的生命、信誉、尊严与自己的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何愁做不好品牌呢。所以我呼吁中国的企业家大胆地使用你们自己的名字吧,从现在开始,或许100年以后,你的名字和你的家族将因为你今天的决策而流芳百世,同时也因为你的成功和你所创建品牌的成功为中国在全球赢得更多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