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第28个“3·15”消费者权益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11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热点的转移,投诉的内容不断发生变化。而在去年和今年的服装类的投诉中,“加盟纠纷投诉”引起关注,这有别于以前的一般消费投诉,而是一个与创业投资有关的投诉。记者在《2009年度广州市消费者报告》中看到,对于加盟纠纷问题,目前还正在不断出现,这个问题也被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消委会列入“2010年的1、2月份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和警示”之中重点提出。
新的加盟诈骗形式?
记者了解到,今年关于服装方面的投诉有一个新情况比较突出,那就是服装加盟合同纠纷。广州市工商局发布的《2009年度广州市消费者报告》统计,12315全年受理关于服装加盟问题的申投诉共52宗,这些案件涉及的被投诉方名称虽然各不相同,但投诉内容几乎如出一辙。
据悉,被投诉方对外均以经营服装批发、品牌加盟为名,并设有专门的服装展厅,以物美价廉吸引购买者,待购买者与其签订协议并支付加盟费和货款后,收到的货物却完全和展厅不一样,大部分都是质量低劣,款式陈旧的服装,服装售价也和协议约定的不一致。于是向12315投诉要求解除协议和退款。
广州市工商部门在与这些公司协调过程中,对方态度不一,有些公司能够在工商部门调解下,以双方自愿为基础,解除协议退回部分加盟费和货款。但有些公司则采取了拖延、迂回的做法,不明确拒绝,但也不积极配合,致使调解工作陷入困境,无法取得进展。报告称,“经研究调查,这类投诉存在合同欺诈的嫌疑,很可能形成一种新的加盟合同诈骗形式。”
多数不具备特许资格
据了解,这些所谓的服装加盟企业,通常是打着服装“加盟连锁”、“特许经营”的旗号,邀请外地的投资者来穗参观订货。投资者在企业的展示厅中看到的服装都是物美价廉的产品,具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待投资者签订了经销合同并一次性交纳货款1万-2万元后,公司则会建议投资者先回老家找好铺位后再通过物流公司发货。但实际上,这些企业大多数都不具备特许经营资格,即使个别具备,投资者大多收到的产品往往是一些质次价高的过时服装,根本不能用于再次销售。
别轻信“低成本高回报”
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服装“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宣传,以免财物损失。一旦要购买服装加盟企业的产品,则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确定货物对板后才能付钱。而在与商家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好合同、购货凭证、商家的宣传广告等材料,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提交给工商部门或消委会作为书面证据,提高处理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