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政府门户网站获悉,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杭服装设计师可以在6月30日前申请财政资助了,被授予“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卖店”的企业将获得8万元的奖励。
在杭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可以根据条件申请2010年财政资助、2010年度“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卖店”申报活动已经开始,丝绸与女装企业户外宣传广告将按照条件获得财政资助。
杭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丝绸或女装生产经营的企业,可参与2010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五大品牌专卖店的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商标在杭注册且注册两年及以上、专柜或专卖店不包括设在经营批发的市场或商场、专柜进驻商场时间或专卖店开业时间必须是2009年6月30日前,且至申报时仍在营业中。
国内外知名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必须同时满足在杭州市注册登记和纳税一年及以上;设立人员必须是在国际知名服装设计大赛或国家有关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举办的服装设计大赛上获奖的服装设计师;从业人员须5人及以上,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主要从事服装方面的设计、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项目必须单独设账核算等条件。符合条件的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可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于6月30日前报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授予“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卖店”的企业将获得人民币8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杭州市还将继续对丝绸与女装企业自主发布的产品宣传、形象广告和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整体形象相结合的户外宣传广告予以财政资助。申请企业需递交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市级以上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杭州市“十强丝绸·女装企业”、“十大丝绸·女装品牌”证书复印件、当年项目实施的合同、发票和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
杭州市于2006年7月出台了《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