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将“保运行”作为污染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设施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这是环境保护部正确分析判断污染减排新形势,对2010年减排工作做出的重要部署,是进一步巩固、扩大污染减排成果的根本要求。
经过各地、各部门艰苦努力,全国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好转。据初步测算,2009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连续保持双下降趋势,治污设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一五”以来,污染减排的硬约束促使各地加大投入,治污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等省已经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江苏、浙江着手编制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江西、广西、湖北、辽宁等省(区)正在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一县一厂建设。2006年以来,全国累计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460万吨/日。同时,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之所以能够提前一年实现,脱硫设施功不可没。
建设治污设施是完成减排任务的基本保障,但是,建成治污设施只是减排的第一步。治污设施能不能转化成减少污染排放的实际能力,关键在于所建成的治污设施能不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下去。事实证明,我国一些地方建了不少污染治理设施,但是由于运行管理不好,治污效果打了折扣。一些地方由于缺少运行经费,治污设施成了“晒太阳”工程;一些污水处理厂为了赚钱而偷排污水,成为新的污染源;有的则由于技术不过关、管理不到位,污水、废气难以达标排放。由于运行不正常,治污设施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减排作用,而且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污染减排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产业结构中“两高一资”企业的比例仍然很大,污染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在继续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的同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对于巩固、扩展已取得的减排成果尤为重要而迫切。自从去年以来,河南、安徽、河北等地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已经确立了把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当作减排工作重点的思路。鉴于大量治污设施已经在短时间内建成,保障其正常运行已经成为影响减排进展的突出问题。遍布全国的治污设施实际上就是一个个污染减排堡垒,守住这些堡垒,让其充分发挥作用,是打胜污染减排战役的关键。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决胜之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把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当作减排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好。各地要加强对治污设施的监督检查,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并实施严厉处罚;要创新、落实经济激励与约束政策,建立有利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效率;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治污设施长期正常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正如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一样,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部门联动、政策支持、制度创新和强化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巩固、扩展减排成果,并为“十二五”治污减排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