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反补贴,实际是考量我们在政策上的把握能力。比如中央政府对于技术改造,国内项目的支持,一定不能授人以柄。从整个行业来说,首先应该提出公共服务的概念,对行业提升关键的可广泛运用的技术推广,对于中小企业产品开发能力的提升,国家应重点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
每当全球经济出现危机,贸易保护主义便会抬头,这在任何一个危机时刻,都得到过事实的印证。
由此,自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来,作为极易受到贸易保护主义伤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纺织服饰业一直存在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冲击的可能。
在最近几个月,已有多个相关事件发生,比如,俄罗斯加大对中国商品“灰色清关”的查处力度,阿根廷针对中国皮鞋采取了反倾销措施,以及美国的购买国货条款、日本与东盟的贸易自由区生效等等。这些事件已经表明,中国的纺织服装企业将不得不面临相比以往更为严峻的贸易环境。
对此,国内著名经济学家樊纲在最近举办的全球智库峰会上曾对本报记者表示,经济危机必然导致贸易保护抬头,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不出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就是极大的成功,因此,不要过多“指望”贸易环境在目前情况下能够有所改善。
这也是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可能还将面临的局面——各国的保护举措仍将可能陆续推出。那么,在这种预期下,我们该如何应对?又有哪些新的保护主义举措可能发生?
主持人:对于纺织服装产业的整个贸易环境,企业比较关注的是“贸易保护主义”,目前我们行业有没有这方面的压力?您对这方面未来的预期是什么?
孙瑞哲:贸易保护主义,在我们加入WTO以后,开始变换了一种方法。比如反倾销、反补贴,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行为,它们会惩罚你的关税。另外一个动向是技术性、环境因素和相关的社会责任、相关软性的贸易壁垒下一步会盛行。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情况不景气之下,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这种措施的出台可以说是毫不奇怪。
樊纲:就我个人看来,在目前经济环境中,不出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就已经算非常成功了。根据以往经验,当全球经济出现危机,也是贸易保护主义举措频繁出现的时候,不过这次危机将引发的贸易保护举措比起过去,肯定没有以往惨烈。因为,现在全球的多边贸易体系已经搭建,并相比过去更成熟了。
王汉江:贸易保护主义并非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新现象,它总是与实际经济下行周期如影随形。这次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世界经济衰退持续恶化,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正在加速形成。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全球蔓延、形式多样、领域广泛。
拿制鞋业来说,目前,全国有制鞋企业3万多家,从业人员400多万人,出口企业1万余家,每年出口80多亿双鞋,在全球市场份额中占70%左右。欧洲、巴西等老牌制鞋国为了限制进口中国鞋,不断对我国鞋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我国鞋企面临巨大贸易压力。
1995年至2005年,欧盟对我部分鞋类实施10年配额限制。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相关协议,2005年1月1日欧盟取消配额限制。然而时隔半年,欧盟又对来自我国和越南的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期当年我国出口金额约7.3亿美元,涉及1257家企业和约7万人就业。我国共有163家企业应诉,2006年10月做出终裁,对我皮鞋征收高达16.5%的反倾销税(期限两年),部分国内鞋企被迫退出欧洲市场。2008年10月,欧委会对该案发起期终复审,以决定是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目前,我国60家企业应诉,欧委会抽取了7家企业调查。业界对裁决翘首以盼,但普遍认为难以获得公平的结果。
年12月31日,巴西对中国鞋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出口额1.1亿美元,涉案企业400多家。一些企业反映,巴西调查机关做法颇有不公,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申请为由,分别拒绝商会参加应诉资格和企业延期递交问卷的申请,我企业取得良好应诉结果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阿根廷3月初也对我国鞋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加拿大正对我防水胶鞋进行反倾销立案审查,这些都会给我国鞋出口带来巨大障碍。
主持人:那我们该如何去应对可能还将进一步加剧的贸易保护主义?
孙瑞哲:反倾销、反补贴,实际是考量我们在政策上的把握能力。比如中央政府对于技术改造,国内项目的支持,一定不能授人以柄。从整个行业来说,首先应该提出公共服务的概念,对行业提升关键的可广泛运用的技术推广,对于中小企业产品开发能力的提升,国家应重点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再一个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一个是我们三大产业的比例,服装、家纺和床品,还有一个是区域结构调整,从沿海到内陆,让产业形成均衡的分布,这在今年已经呈现出比较好的迹象。还有一点是社会责任,要关心企业的行为是否对利益相关者有负责任的态度,包括对你的员工、环境、社区,对整个社会等的贡献。所以说从整个行业来说是4点:商业模式、公共服务、产业结构、社会责任。
樊纲:从宏观上来看,在全球出现贸易保护主义的情况下,应该鼓励发展中国家作出区域性贸易自由化的安排,进一步推进贸易自由化。
虽然在全球内推行区域性贸易协定成本很高,还可能被用作贸易保护主义,但是,在目前多边贸易体制不能取得进展的情况下,追求更多的贸易自由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也是一种进步。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相对接近,相对来讲容易达成一些贸易协定。这不仅可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水平,在将来也更容易和发达国家达成更多的协议,有利于世界贸易体系进一步朝着自由化方向发展。
王汉江:我个人认为,还是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的三个“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交涉、法律抗辩、业界合作”有机衔接的应对机制。
对企业而言,它是贸易保护案件法律程序的应诉主体,因此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应诉。我们发现,不少企业遇到贸易保护主义“绕着走”,这个市场被限制了,就去开拓另外一个市场,打一枪、换一炮,这样容易助长国外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有些企业不应诉,是因为缺乏经验,对此我们商会可以给予必要帮助;有些企业是因为资金短缺,无力应诉,我们正在考虑推动业界或政府建立一笔应诉基金,维护行业正当利益。最后,我们的企业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不搞价格战,不搞恶性竞争,不授人以柄。
当前贸易保护主义的几种形态
利用反倾销规则作文章
案例:阿根廷对中国鞋实施反倾销措施
阿根廷生产部7月初宣布,为保护本国制鞋企业的生存发展,将对除运动鞋之外的中国鞋类产品实施进口反倾销措施。这是当前贸易环境下,比较常见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它通常是合法的而又难以抗诉成功的。
根据阿生产部的决定,阿根廷进口商从中国进口鞋类产品时向海关申报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双15.5美元。阿根廷海关也将在这个参考价格的基础上征收关税。采取这项限制措施的期限暂定为4个月。
阿根廷生产部的声明称,阿根廷生产部贸易政策和管理秘书处要求国家外贸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进口鞋类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调查工作在今年3月结束,来自中国的鞋类产品被认定存在倾销行为。
此外,阿根廷当局正对来自中国的运动鞋进行反倾销调查。如果调查确认存在倾销行为,也将采取类似的限制措施。
清理贸易灰色地带
案例:俄罗斯清查“灰色清关”
6月18日,俄罗斯政府宣布将集中销毁价值高达20亿美元的中国“走私”商品,并要求莫斯科市尽快关闭数万华商赖以生存的切尔基佐沃市场。
这次行动是以清查“灰色清关”目的进行的。支持清查的全俄轻工业雇主联合会主席比留科夫表示,目前,俄罗斯市场上国产份额占20%,正规进口38%,剩下的都是走私或者非法进口。国有产品份额继续减少下去将威胁国家安全。行业充斥着来自中国和土耳其的不平等价格竞争。
而所谓“灰色清关”并非走私方式。上世纪90年代,俄罗斯国内经济萧条,日用品严重匮乏,而中国轻工业产品在俄罗斯极具竞争优势,大大满足了俄罗斯普通老百姓对中低档商品的需求。于是,俄罗斯一些公司专门做起了“包机包税”、“包车包税”的生意,也就是说,发货人在我国发货、交钱,收货人在俄收货,其余中间环节,包括运输、通关、商检等统统由俄罗斯公司解决。俄海关委员会也批准一些“清关公司”专为这种贸易履行通关手续,收取税款。
但问题在于,有些“清关公司”为了偷税漏税,在货物通关后不给货主出具正式的海关报关单和税单,再加上俄政出多门,腐败现象丛生,很多政府部门的人自己搞“清关公司”,但当货物到达俄罗斯后,就什么都不管了,不会办理任何手续。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这为俄方随意查扣华商货物制造了借口。
俄罗斯事件的意义在于,在一个并未真正成熟的市场中,一些在过去日常交易中曾被认为介于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受保护主义抬头的影响,可能受到查处,进而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手段。在法律上,它的执行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统一政府采购
案例:美国购买国货条款
2009年初,美国通过了在经济刺激计划中“购买国货”条款。该条款规定,但凡美国政府经济刺激方案下属的市场计划,必须使用美国出产的“美国货”。
这被普遍认为是一项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引起世界非议。
从法律上讲,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国货是符合美国法律的,奥巴马总统在颁布该法律的时候声明该法律的执行会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因此,美国的这一举措也没有违反世贸组织义务的任何事情。
然而,这一举措却掀起了贸易保护主义热潮,如果每个国家的政府都限定政府采购只限定本国产品,那么,对于以出口为中心的中国来说,必然将受到巨大损失。
建立地区性贸易保护区
案例:东盟-日本经济合作伙伴协议执行
日前,东盟-日本经济合作伙伴协议(AJCEP)正式执行,这意味着包括纺织品、鞋类及皮革在内的众多产品类别中,东盟将得到出口日本商品关税至零的优惠。
同时,类似这样的贸易保护区将对非贸易区内的国家造成实际上的贸易壁垒。这种贸易区名义上对区内国家提供了更自由的贸易环境,然而,却无形中对非区内国家形成了贸易壁垒。
就此,越来越多的中国纺织服企也萌发了海外转移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