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速推进印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对《印染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修订,并于日前召开了该文件的论证会。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于2008年2月4日由国家发改委公布。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印染行业节能减排压力的加大,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对该准入条件进行及时修订,以符合当前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的第二条是“工艺与装备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印染设备的准入设限。新修订的准入条件强化了对印染设备节能减排功能的要求,如主要的印染设备应实现在线检测与自动控制,配备热能回收装置,拉幅定型机要配备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丝光机要配备碱液自动控制装置等;同时对印染设备的要求更明确,更加合理,可操作性更强,如原准入条件中“箱体外层具有很好的保温性能”一句,将由“对拉幅定型机隔热板外表面与环境温差设置的限定值”取代,该限定值是依据以往的检测数据确定的,这将使得该类设备标准更加容易被考核。
此外,新修订的准入条件还鼓励现有印染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设备,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设备。
有关方面表示,新修订的准入条件将会有力促进印染机械行业的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