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一项新法律被拟定,新法律提出增大服装版权保护法,这引起服装介的一片惊讶,并要求此法律将扩大美国时装业的不足。
MariaCornejo的设计品牌Zero+MariaCornejo是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最爱的品牌之一,设计盗版禁止法(DPPA)将保护她的设计三年免遭抄款。但是另有专业人士担心DPPA可能将扩大时尚和服装行业之间的裂痕,这项法案.
欧洲,这种注册不是强制性的,版权保护可长达25年。对于服装版权的保护,最严的当属欧洲国家,特别是法国,其次是美国,中国可能算是最差的国家之一。那么中国的服装版权保护立法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要克服哪些困难呢?
中国服装行业国情
首先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欧美等国对服装设计采用的法律保护模式是出于自身国情的考虑,中国不能全盘吸收引进。
作为服装之都的法国,生产的服装以经典、高贵而著称。特别是那些闻名世界的服装品牌,一个款式可以风行数十年之久,而且一套服装的售价也常达到数千甚至数万欧元,服装奢侈品行业为法国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和外汇,所以法国要严格保护这个行业,特别是它的设计师和作品,从而保证国家利益。而美国是服装的消费大国,自身也有相当多知名的服装企业,但出于降低服装消费价格、提高服装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的考虑,美国对服装设计采取了低标准的保护模式。
而我国的服装生产是以加工、贴牌为主,自主品牌多为中低档的服装,而且这些企业经常面临国外的倾销控诉,盈利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所以我国服装行业的发展道路以及保护模式不能照抄这些服装设计大国或消费大国的老路。应该结合中国的国情走相对宽松的法律路线。
目前的中国服装版权保护:看上去很美,用起来不实用。我们目前有四项法律对服装版权进行保护: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商标法。
如要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需经过申请和审查阶段,而这一般都需时一年以上。即使申请成功获得保护,该设计已不适应潮流,被淘汰出市场,所以非常不利于时效性强的服装的知识产权保护。
正因为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都没有专门针对服装设计“时效性强”的特点做出特别的保护规定,且服装企业自身法律意识不高,所以我国服装企业对服装申请外观专利很少,其中有些还是由于政府补贴才去申请外观专利。而且即使获得了专利授权的服装企业在遭遇侵权时也只是通知工商部门去查抄,对损失很少追缴。
总之,我国法律对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效不大。
市场需要针对性、专业性更强的法律
许多国家的学者都赞成,服装设计流行寿命短(一般只有六到十二个月),所以服装设计的保护期应该不长,而且运用注册保护的模式花费巨大,不适合投入较小的服装企业。所以立法者提供了不用注册的短期保护及需注册的排他性较高的保护供设计者选择,如欧盟于2001年12月通过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法》赋予非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3年的保护期、注册制共同体外观设计最长25年的保护期,英国对于没有进行注册的服装设计则提供为期三年的可阻止他人抄袭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