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对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要实行“五优”:优惠进场、优先上柜、优先宣传、优先销售、优先结算,这是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基本形成健康、规范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发展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培育发展一批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知名品牌为标志、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服装、家纺企业;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在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装、家纺自主品牌。
为此,“指导意见”强调,要营造公平规范的国内市场环境,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实现国内外服装、家纺品牌同等市场待遇。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业企业的作用。积极支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进名店、自主品牌推广、市场拓展、信息咨询、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活动。商业企业对服装、家纺自主品牌除了实行“五优”外,还要充分发挥商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为自主品牌服装、家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高服装、家纺自主品牌适销率。
另外,还应大力发展自主品牌连锁店、专卖店、专业店、电子商务等符合现代流通发展趋势的新型流通销售模式,建立多层次的自主品牌销售渠道。鼓励“自主品牌创名店”,扩大自主销售比例。
为了尽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工信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和单位建立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工作的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并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其中,整顿和规范流通领域经济秩序工作由商务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