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7日举行的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尉士武进行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棉花收购信贷工作支持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的讲话。讲话内容如下:
今天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09年度棉花工作。各级农发行要认真学习各相关部门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下是农发行的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新年度棉花收购信贷工作
2009年度,农发行棉花收购信贷工作面临的形势总体说应当是平稳的,但有些情况将是复杂的。一是棉花产量有所下降,棉农价格预期高,有惜售心理。国内纺织行业经营困难,用棉需求增幅有限,价格承受能力弱。二是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比较特殊。今年收购旺季正值建国60周年大庆,尤其是棉花主产区新疆的收购形势,可能受“7.5”事件影响而趋于复杂化,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进入最后一年,在支持棉花收购和存量贷款安全的基础上,我行进行客户结构调整的任务还较为艰巨。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增强。目前国家具有储备棉收储、抛售及进口配额等多项有效调控手段,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强,这是确保市场稳定的关键。
因此,各行要认请形势,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防控风险的关系。积极支持收购,确保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准确把握信贷政策,强化管理,积极支持棉花收购
为做好2009年度棉花收购信贷工作,总行已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棉花收购信贷工作的意见》,并召开了2009年度棉花收购信贷会议进行具体部署。请各行结合这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企业贷款资格认定和收购资金供应点布局工作。各行要根据收购资金供应点布局和贷款管理的要求,配合国家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企业收购贷款资格认定,严把贷款准入关。
收购资金供应点布局要避免出现空白点。对于可能出现的空白点,所在地行要提前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大型重点棉花流通企业的作用,支持其设点收购。
(二)及时核定贷款额度,保证收购资金供应。各行要根据所处区域棉花产量、企业加工能力、往年收购量、贷款上线、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及时核定企业收购贷款额度。皮棉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行公布的贷款上线,合理控制棉籽占用收购贷款的额度。棉花深加工企业的收购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年用棉量所需的资金。
各行要足额安排信贷规模,做好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审批、借款合同签订等前期准备工作。收购开始后,要适时发放贷款,确保收购。在收购旺季,要加强与人民银行、贷款企业的沟通,确保现金供应,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现金供应。各行要根据收购进度和市场形势适时投放贷款,促进棉花收购市场的平稳运行。各行要在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引导棉农和经纪人使用牡丹金山卡、网上银行等非现金结算方式,同时加强支付环节的监管。
(三)继续实施贷款上线和贷款风险控制线政策。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报经发改委同意,总行决定,2009棉花年度继续实施收购贷款上线和以中国棉花价格指数为基准设立的贷款风险控制线政策。各级行要严格执行贷款上线和贷款风险控制线政策。收购期间若棉花购销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总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四)积极推行担保贷款方式。各行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保证收购资金有效供应的同时,积极推行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担保贷款方式,减少风险敞口。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前期资金启动,棉花质押跟进,全程第三方监管,不留风险敞口”的贷款投放方式,实现风险可控。
(五)继续推行棉花库存第三方监管。各行要逐步推广仓单质押、动产质押等监管模式,加强对贷款形成物资的控制。我行贷款形成的棉花库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要实施第三方监管:一是等级为A+级(含)以下企业收购调入的棉花;二是异地保管的棉花;三是未完成质检体制改革的流通企业收购调入的棉花。对于积极配合实行第三方监管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落实有效资产全额抵押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企业自筹资金、风险准备金和经营者风险担保金。
(六)继续加强对“企业自筹资金、风险准备金、经营者风险担保金”的管理。各行要督促企业不断积累和补充自有资金,用自有资金参与棉花收购,逐年提高自有资金比例,提高企业风险承受能力。2009棉花年度企业参与收购的自有资金应在2008棉花年度的基础上至少增加10%,考虑到新疆特殊的形势,对新疆企业我们可放宽至5%。企业销售货款回笼后,要先收回贷款本息,企业不得提前抽走自筹资金。企业风险准备金必须是企业自有资金,经营者风险担保金必须是企业经营者个人及其家庭的合法财产,在本年度贷款本息未全额收回前,企业和经营者个人不得动用。风险准备金和风险担保金的缴纳必须在我行专户存储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作为对我行收购贷款的担保,依法保障我行影益。
(七)强化贷款期限管理。各行要继续强化收购贷款期限管理,促进企业均衡销售和我行约期收贷,提高企业均衡销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帮助企业树立赚取行业平均利润的经营理念,对不计成本、赌后市的企业要强化管理并及时予以淘汰。对2009年度发放的棉花收购贷款,无论是购销企业还是纺织企业,原则上至2010年3月末,收贷率要高于50%,5月末高于70%,年度结束,要全额收回。
(八)积极组织贷款企业实施棉花供需衔接。为了规范供需衔接,总行在上半年专门发了文件。各行要按照“企业自主、强化服务、合同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做好供需衔接工作。各行要摆正位置,本着企业自愿合作和市场定价的原则,以企业购买和销售棉花的实际需求为基础,积极组织和引导我行贷款企业开展供需衔接合作。各行要有重点、有选择性地开展供需衔接,对于参与供需衔接的棉花供需双方,特别是棉花需求方,要择优选择,优中选优。各行要将调销贷款和用于供需衔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全部纳入供需衔接进行管理。
三、几点工作要求
(一)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行要将这次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各有关地市分行和县支行,及时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总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行要充分认识2009棉花年度面临的特殊形势,将棉花收购信贷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各级行一把手和分管行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基层,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新年度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掌握,准确分析,妥善解决。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行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加强和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积极宣传我行信贷政策。对于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汇报。
新棉收购已经开始,做好今年的棉花收购信贷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行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棉花收购信贷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国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