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国家财政部获得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日前正式向海关总署下发。
通知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其中包括未漂白轻质其他全棉机织物、漂白的轻质其他全棉机织物、漂白的重质其他全棉机织物、色织的重质其他全棉机织物等17类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以及褥垫、睡袋、丝棉填充的寝具及类似品、化纤棉填充的寝具及类似品等多类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