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有关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了《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了调整。
商务部指出,本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在继续严格禁止高排放、高能耗加工贸易的同时,将确定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一名政府官员表示,近年来,国家每年都会根据实际外贸情况来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从此次目录调整的情况,可以看到国家对外贸的调整方向。“在目前全球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外贸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该官员认为,此前,国家已经调整了限制类商品名录,此次再调整禁止类商品名录,意味着加工贸易政策适度“松绑”。
作为商品出口的一种主要形式,中国纺织服装业正是凭借加工贸易起步,三十年来成就了今日“世界工厂”的地位。不过,自2003年,开始中国政府转变以往对加工贸易的纯粹鼓励态度,并三次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截至2008年11月,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数量已达1816个,限制类商品目录也包含了1853个商品,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金融危机爆发后,政府又开始放松加工贸易政策,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
实际上,国家加工贸易政策风向的转变,也促使着纺织服装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转型。从政策调整初期到如今,纺织服装行业已走过了最艰难的调整期,出口商品结构也进一步得到优化。
数据显示,加工贸易在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连年下降,2003年纺织服装加工贸易比重为30.73%,至2009年前4个月,所占比重已降至21.40%。一份来自业内的研究报告也显示,目前,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主要以台、港、澳资企业为主,约6万家,占到台、港、澳资企业总数的65%。
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对未来纺织品服装出口走势会造成哪些影响?据了解,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59个十位商品编码,其中,涉及到部分皮革、羽绒、羽毛、纱线类商品。同时,与《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相比,《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基本没有大量的增减。
专家认为,我国纺织品服装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主要集中在濒危及受保护动物的皮毛及其制品部分、一些纺织废料的进口,所以,新版加工贸易目录的调整,对拉动纺织服装出口作用有限。
除了不看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稳定外需的意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许小年还表示,此类举措释放出的政策信号非常不好,即以牺牲增长的质量,来求得短期增长的数量。他说,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中国贸易相关的政策频频变化,不断变化政策环境使企业的行为日益短期化,不利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升级换代、结构调整。
专家也谈到,去年以来政府各项措施都在鼓励和推动企业进行积极主动的调整。在当前外部环境仍趋于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政策调控要充分考虑和吸纳企业的意见,调控方法上更要多一些引导,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优化结构创造宽松、适宜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