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对外贸易,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09年将降低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30%,同时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30%,包括品质检验、数量鉴定、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签发证(单)、纺织品类实验室检验等项目收费。
近期,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不断扩大,国内企业面临的外贸形势日益严峻,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自2009年1月1日起,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部分石材等调出《法检目录》,涉及的640个商品不再实行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及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和收费。
自2009年1月1日起,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350个商品进行检验检疫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