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如其来的强烈地震,他丢下教室里的数十名学生第一个跑到了操场中央;他写下的一篇网文公然宣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此言点燃了网络批判的怒火,并引发了国内甚至国外舆论的道德伦理大批判。他,范美忠,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私立学校(都江堰光亚学校)语文教师,因不太光彩的逃离及毫不掩饰的辩解(他自称是中国思想最顶尖、最优秀文科教师),一时间成为媒体关注的反面典型,被网友形象地谑称为“范跑跑”。日前,凯迪社区发出最新消息:教育部在“范跑跑”所在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巨大压力,取消了“范跑跑”的教师资格。文中还附带了凤凰博主“朱光兵”的14日晚上8时许采访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的电话记录,表示“范跑跑”已被光亚学校正式解聘(据《新快报》6月16日报道)。面对吊销教师资格和被学校解聘的传言,“范跑跑”如同地震来临时“一骑红尘”般飞速跑到操场那样,迅速作出了他“本能”的反应:“凭什么取消我的教师资格?”“我要捍卫我的权利与尊严!”他还声称,等他拿到文件、明确发文单位后,会请律师对其提出诉讼。“范跑跑”认为,教育部的做法没有道理:“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他还扬言,“即使是付出丢掉工作的代价,我也要捍卫我的权利和言论自由。”我们先且不去与”范跑跑“去辩论他作为教师——一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危难降临之时应该如何去关心、爱护自己的学生。因为从道德的层面,他已经展现出了自己是一个懦夫的形象;就是在那些脸蛋稚嫩、但在灾难来临时冒着生命危险奋勇抢救同学的抗震救灾的英雄少年们面前,他也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年仅9岁的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正走在教学楼的走廊里,被从上面滑落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在被埋废墟时,作为班长的他带领同学一起唱歌,战胜恐惧。爬出废墟后,发现一名昏倒的女同学,他立即把同学背到安全地带。紧接着,他又一次返回废墟,救出了另一名受伤的同学。在抢救同学的过程中,林浩的头部被砸破,手臂严重拉伤。医生给他检查完身体后,他拒绝救助站人员帮助,自己穿好衣服,和姐姐、妹妹一起从映秀镇步行7个多小时,安全撤离到都江堰。5月12日地震来临时,作为值周学生干部的宋雪(女,12岁,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土门小学五年级学生)正在检查午睡,她马上大声呼喊:“地震了,大家快跑,快跑……”并迅速跑出了教室。学生们听到呼喊,快速冲出教室,奔向操场。宋雪透过窗户,看到教室里有两名同学还趴在桌子上,她大声呼喊:“曾雨、韩洁,地震了。快出来,快出来!”熟睡中的她们没有听到呼喊。宋雪立即冲进教室,将两位同学摇醒。两人迅速冲出教室,奔向了操场。老师开始清点人数,发现全班只差宋雪,当即成立搜救组,到废墟里寻找。第二天上午,当救援人员在教室后门仅两步之遥的地方发现宋雪的遗体时,她仍然保持着冲向门口的姿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宋雪将生的希望给了同学,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5月12日下午,李阳(17岁,男,四川省绵阳市北川中学高一年级学生)正在北川县委礼堂内等待表演节目。地震发生后,他随着人群跑出,直奔学校。李阳跳上废墟,焦急地喊着“我是李阳,我来救你们了,你们要挺住!”经过紧张的搜救,李阳发现了被压在教室天花板下的廖波。李阳便用手去抬,天花板太重,难以搬动。他便鼓励廖波说,一定要坚持住,我的好兄弟。13日早晨,救援人员进入北川。李阳立即喊来救援人员,并主动举着输液瓶(下图),帮助医疗人员给废墟下的廖波打点滴,直到廖波成功获救。当天,李阳还与其他同学一起,徒手救出了四名同学。
何翠青(女,13岁,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木鱼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废墟中被埋三天后获救。地震中,她本可以安全逃出,因为她平常有个习惯,午休时总会提前起床。地震发生时,她已经走出寝室,忽然感到脚下猛烈晃动起来。“地震了”,何翠青赶紧往外跑。没跑几步,她突然想到:寝室内还有14位姐妹在午休,得赶紧叫她们去!何翠青毫不犹豫地转回身,边喊:地震了!地震了!边去叫还在午休的同学。大家赶紧下床往外跑。但没等跑出多远,在一阵摇晃中,学生宿舍楼轰然倒塌,何翠青和同宿舍的姐妹被压在废墟下。她们互相鼓励着,约定要好好活下去,并轮流呼救以保存体力。三天后,何翠青终于被救了出来。当天晚上,她接受紧急救治。不过,由于被埋时间太长,右小腿已发生坏死,被迫做了截肢。何翠青“把希望留给别人,把危险留给自己”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全校师生。地震时刘刚(男,17岁,四川省绵阳市北川中学高二年级学生)正在上历史课,好多同学开始往走廊里跑。刘刚高喊大家不要惊慌,赶紧用双手护头躲到课桌下,他却被楼上掉下的水泥块砸晕。醒来后,他首先想到要赶紧弄出一条通道,让同学们赶紧离开。他爬到教室出口处,用拳头猛砸堵在此处的水泥块,终于打开了一个出口。由于出口很小,每次只能爬出去一个人。有的同学已经没有爬出去的气力,他就在通道里边托住同学的身体往外推送,另一个男同学在外接应。最后一名同学被一大块砖石压在腰上,刘刚竭尽全力把砖石搬开,抱着她爬出通道。他们刚出去,楼房再次垮塌,掉下的砖石砸在他们挪开的位置上。……够了,不用再举例子了。在这些英雄少年们面前,“范跑跑”为人师表的外衣已经被剥光了,他已经被剥得体无完肤了。“范跑跑”不是责问《教师法》中“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吗?我们就姑且再与“范跑跑”说说“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我从“范跑跑”在地震来临时的所作所为中,无法看到他到底履行了《教师法》规定其应该履行的哪些义务。《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范跑跑”在灾难来临时忘记师德、贪生怕死的行为,已经完全丧失了当一名人民教师的资格。吊销他的教师资格、解除对他的聘用,完全合情、合理、合法。也是他咎由自取的。
试问:“范跑跑”,你能告倒教育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