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能有今日之繁华,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必然性无需赘言,至于偶然性,至少如下几件事对互联网今天的样貌影响颇大,值得一说:一是由门户始作俑的互联网公司上市潮,二是03年的SARS,三是SP业务的勃兴。再往后,则各样契机纷至沓来,不绝如缕,诸如世界杯、超女等等,都鬼使神差的将之前还是边缘媒体的互联网一路簇拥到核心媒体的段位,俨然有超越电视、报纸之势。不管是娱乐化还是事件化,都促使互联网升格为各路媒体的排头兵。现在也是一样,几乎每件事都离不开互联网,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广告。
说互联网今天的繁荣有偶然性,可能略显夸张,不过若说今天幸存下来的互联网公司之能够成功有偶然性,则没什么问题。百度要不是从原来的卖技术转型为做搜索平台,可能至今还在仰门户之鼻息,讨门户之残羹冷炙过活;网易要不是当初靠着SP和游戏躲过互联网的寒冬,说不定早在纳斯达克退了市;易趣要不是当初一意孤行要将收费进行到底,在C2C市场压根不会有淘宝什么戏。类似的假如你可以举出很多很多。
互联网的成功,首先在于互联网作为媒体具有传统媒体不具有的平台属性。今日但凡成功的互联网公司,也都是利用了互联网作为媒体的这一属性。不过互联网除了是媒体,还是渠道和终端。对于任何一个产品,渠道和终端都是必不可少的战略要塞。比如,一笔买卖的成交,往往就取决于三个环节:信息流、物流和终端。而互联网在这三件事上天然是三位一体的。
互联网在解决信息流的问题上其他媒体无出其右。比如我买东西可能不一定会在淘宝买,但我至少会先到淘宝去看看价格,做到心理有数。再看阿里巴巴,有超过三四十万的企业在阿里巴巴做生意,还不算淘宝。在这些企业看来,可能觉得自己不是做广告,而是在开店。反之,在百度上做广告的企业可能会自认为是在做广告而不是做生意,而在我看来二者都是在做同一件事,既做广告又做生意。因为,不管做什么,最终既是广告的受益者,也是生意的成交者,这些交易不离开互联网就能完成,所以我说互联网既是广告、渠道、系统,还扮演终端的角色。
其实,淘宝、阿里巴巴跟家乐福、十里铺那些招商市场干的一样,都是先搭建一个大商城,先卖铺位,再卖堆头,再卖招牌。靠近电梯的贵,靠近厕所的卖的便宜,这就是阿里巴巴弄的P4P。举个例子,拿安踏来说,它的销售终端是这样的:一种进商场,开专柜,还有一种是在路边开单体店。现在互联网也在这样搞,我也要在网上占领终端,我为什么要到你的淘宝去开店?我要自己开店。PPG、红孩子等就是这样。
我想说的是,无论品牌广告还是销售型广告,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广告渠道和终端的复合体,为中国几乎所有的商业模式创造了一个商业机会。一般来说,传统生意都是广告加渠道,都是包装一个品牌的概念,终端则铺的昏天暗地。大家都在找这样的东西,无非是找一个低成本的终端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