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合上新买的《劳动合同法》,皱起了眉头,作为宁波一家出口外贸加工厂的老板,从去年开始人民币升值以来,他感觉自己日子是越来越难过,而这部《劳动合同法》,更是让他有末日来临的预感。
林清是九十年代初下海创业,从事硅石的出口加工。象林清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得不在压缩劳动力成本方面动脑筋,大量使用外来务工人员。林清的工厂下面有三个生产车间加一个包装储藏车间,一个厂长,两个副厂长,四个车间主任,四个车间统计,一共1千多名员工,只有10位合同工,另外全部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方面,林清十几年来一直在不断地摸索。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的酸甜苦辣
大约是93年,宁波本地工资飞涨,用工成本大增,于是林清将眼睛对准四川,通过四川成都附近的一家当地劳动局招来二三十个年轻男女,培训上岗。那些人很好用,很勤快,比本地人听话得多。林清于是尝到甜头。
然后,外来务工人员增多,宁波的长途汽车站与火车站附近聚集很多扛着被褥的外乡人。招工就非常容易了,在工厂门口贴个榜,很快就有持着中介介绍信的外来务工人员找上门来。这些人最先也都听话勤快,但是到了95、96之后,社会变复杂了,这些人就难管了。一千多人的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小偷小摸不断,一会儿这个丢衣服了,一会儿那个丢自行车了,至于吵架更是家常便饭。还有的是拿了厂里的值钱东西不声不响回家乡了,没精力去捉,捉也未必捉得到。更有意思的是,本厂女工白班下了后换上裙子花枝招展地去舞厅赚外快,A公司老板有次亲自出马,半夜逮了十三个翻宿舍大门进来的兼职三陪。老板的办公室成了当地派出所的临时办公室。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林清不得不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方面下苦功夫。他着手把宿舍区分片,湖南的归湖南住,四川的归四川住,江西的归江西住。目的是:老乡之间总不好意思偷来偷去吧。果然,这个变动的效果好。宿舍里面的鸡飞狗跳平息一大半。可是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老乡们抱团儿地跟管理对抗了。
谁都知道,尤其是赶外贸任务的时候,要是有一帮人忽然集体提出不干了,老板将如何处理。老板大多数只有割地赔款。但是事后,老板们会有各种招数对付。林清是事后在淡季时候,将这帮人全开了。留下的人则是继续长江后浪推前浪,继续着重复着过去的故事。而林清一位朋友则是在一帮人集体提出不干的时候就悍然同意,立刻从其他朋友那儿借人手,拼力完成出口。但不忘秋后算账,等春节时期,外出务工人员基本回家休息的时候,率两辆车分头找上门去,把那些个趁火打劫的出头鸟分别揍了一顿。回来,全厂都知道这回事,个个噤若寒蝉,以后没人敢出头闹事。
于是林清与几个有类似遭遇的老板商量后,提出集中管理,分头击破。说明白点,就是虽然依然是按地区分宿舍,可是要把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分出个三六九等来,这样,那些人里面就彼此轻贱、或挤压,人心无法齐到一起去了。利用的就是千年不变的人性。办法是,从这些人中选出优秀的,转为合同工,提高工资福利,包括宿舍也是分到人口密度小的房间。这个办法有一定的激励作用,让大家看到甜头,知道只要好好做就能如何如何。但是这种被提拔出来的优秀人很快就脱离了老乡队伍,即使还在曹营,可其带队作用则是弱化了,基本上很少能起到分化人心的作用。再说,给予升迁合同工的名额不可能源源不断,这个好处看似有些遥远。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区域跟区域间也开始产生矛盾。又开始鸡飞狗跳了。
老板们都有些焦头烂额,并且随着合同法被劳动局的强力推行,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意识逐步加强。他们集群而居更增添他们交流经验,并抱团的机会。即使他们不再提出集体消失,可他们对权利的诉求一天比一天增加。而这种诉求,显然是跟林清们的诉求是相矛盾的。怎么办呢?互相过招频繁。妥协是没个底的,但是劳动力成本却因为大环境,是无法提高的,权利诉求与劳动力成本之间的矛盾,是需要调和的。而调和就得过招,频繁过招,却容易在群体中激发某种情绪,这种情绪,作为管理者都有些害怕,怕哪天月黑风高被人黑一下。既不愿意妥协,又不能频繁过招,只有另找出路。
当时林清公司的人事主管提出超先进的理念:以人为本。那可是八年前啊,那主管的提出比先进性和三个代表都还要早。林清将信将疑,因为他认为那些来自农村的外来务工人员最在意的还是收入,用某些行话来说,还停留在生存需要上,对于后面几个阶段的需求还不是最在意。但是既然有点子,还是试试呗,谁知道呢。于是什么夫妻房探亲房节日加餐生日点歌等等的温馨节目展开了,一帮办公室和人事的小朋友们忙碌得风风火火,但是三个月后,林清认为有投入没产出,基本上没有缓解对峙的矛盾,工人们也没有被小恩小惠打倒,谈问题依然直奔本质,谁都没将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当回事。这样,那些温馨节目渐渐取消了,只剩下探亲房一项,而且还象征性收费。
善用农村习俗
林清很郁闷,于是请客让其他老板们一起帮想主意。他有前提,那就是不肯再提高劳动成本。那么大家就给他陈列条件,a、不能加劳动成本;b、不能破坏目前区域分割而居已经形成的安定团结局面;c、不能造成人员大批流失现象发生。
分析b的时候,有人提出为什么按照老家区域划分居住区对治安有益,找出原因之后能不能将这个原因扩大化,从单纯有益治安,扩大到有益人员稳定有序。没办法啊,以人为本是正确的,但是这话不能停留在表面,而是得先考察我们面对的“人”,总结他们的个性共性,才能对症下药。大家讨论到,为什么在农村本地时候本份善良,甚至有些懦弱的人们,到了城市有些能如此放肆,甚至暴力。能不能在工厂里小范围地还原给他们一个当地农村的环境。深究问题的过程,就是一个剥洋葱似的问为什么的过程。当时在座的大部分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目前老家还在农村、时时回去农村的人,虽然江南农村富裕,可是,也可以提供参照。当时有人看了一篇新加坡报纸上的文章,议论的是中国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后,为什么会造成社会治安的恶化。其中一条,复印出来传真给大家,觉得很有启发。说的是农村目前治安局面的维系,并不是全靠法治和政府约束,更多的是靠舆论。这一点破,老板们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于是他们看到听到,农村人矛盾纠纷时候常说的话,“这事我不能做,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那事见好就收吧,别让人说难听话”,等等。而不是“这事我不能做,有背我的原则。”,“那事见好就收,对方可怜。”往大里说,农村因为相对封闭,人口流动相对较小,他们的道德维系,是建立在悠悠众口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自我约束之上。在那样的环境里,人如果做一次错事,几乎可以被人念一辈子,这个代价是不小的,谁都会在做错事前再三考虑。这就解答了b的问题,它是歪打正着地还原了一个农村环境给那些外来务工人员。
既然如此,c的问题也容易解决了,解决的办法叫做分而治之。老板们继续细分地域。将湖南的细分,将四川的细分,一直分到地级市那样的小片。然后从中找出一个知根知底的工头,以后将这帮子五十来个人全交给他管,包干。工厂支付包工头收入,包工头负责管理工人的出勤等细节,甚至包括集体回家和返城。但是限制包工头手下人员在一个工厂里的数字,免得他一个人坐大,对抗老板。具体当然还有很多细节,都是慢慢一步一步地完善起来的。管住一个包工头所需花的精力,相对要少的多,即使包工头拉一帮人扯反旗,找那包工头算账也容易得多。而包工头管下面的人也比老板们容易,都是一起长大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什么都可以关上门解决,包括新来工人的培训,他们早自己人带自己人地解决了。包工头位置坐稳之后,还可以向周围工厂推销他的人手,他也是渐渐做大。如果包工头信誉好,老板们之间也会互相介绍。从目前来看,这一步算是比较成功的。
路在何方?
然而,《劳动合同法》经过一年的意见征询,在今年6月29日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在明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严格遵守法律的要求,林清好不容易摸索到的目前比较成功的“地域自治”做法需要调整,用工模式需要彻底改变,要与所有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给他们上保险,辞退他们要付经济补偿金,而这样做,用工成本将直线上升,有可能会直接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另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环境下,除了用工成本上升以外,还有企业用人的自由度、规章制度制订的自由度等,都有所制约,而从大环境情况看,人民币还将持续升值,出口的利润越来越薄,林清的企业到底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