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案件主审法官介绍,今年1月,利惠公司同时在北京、上海提起“双弧线”商标侵权诉讼。浦东法院于1月25日立案。本案成为其在华提起的“双弧线”维权第一案。利惠公司在诉状中称,2001年,Levi’s进入中国市场,在上海开设第一家店铺,申请并获得“双弧线”商标的注册,该商标在消费者心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2009年6月,利惠公司发现一个名为Jasonwood品牌的牛仔裤后袋上使用了与Levi’s几乎相同的“双弧线”图案。此后,利惠公司两次向Jason-wood的两个品牌持有人发函要求停止侵权,但对方未予理睬。2010年5月和9月,利惠公司分别在上海巴黎春天新宁店和淘宝网公证购买了13条侵权牛仔裤,再次要求停止侵权未果后,将两个品牌持有人、生产商和销售商共4名被告诉至浦东法院。4名被告中,杭州洪业服饰有限公司和坚持我的服饰有限公司为Jasonwood品牌持有人和经销商,中山沙溪仁信制衣厂是生产商,上海新宁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即巴黎春天新宁店)为销售商。
利惠公司请求法院判令4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品牌持有人删除网络上对侵权产品的宣传,并与生产商共同赔偿损失100万元。收到诉状后,巴黎春天新宁店立即停止了对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
法院认为,原、被告弧线的弧度几乎相同,弧线交叉点在裤袋上的位置也大致相同,足以认定两者构成近似。原告将“双弧线”标识主要用于Levi’s牛仔裤的后袋上,具有明显的识别性。被告在牛仔裤后袋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标识的行为,客观上已造成混淆,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理应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因此判决,4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洪业公司、坚持我的公司立即删除官网和淘宝网上侵权产品的链接,并与仁信厂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