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豪门千金来说,家世是一种资本,还是一种羁绊?Millicent Rogers告诉我们,活出自己才最重要。在她的年代,这并非听起来那么容易。
生于1902年的Millicent Rogers只活了51岁。但是,与那些命运多舛的传奇美人不同,她活得多姿多彩,抵得过寻常人的好几辈子,绝无可能用“不幸”来形容。
Millicent的外祖父是美国著名富豪Henry H. Rogers,他与洛克菲勒合伙创建了美国标准石油公司,他还是马克·吐温的好朋友和赞助人。从小到大,Millicent都坦然自若地享受着自己与生俱来的美貌、地位和奢华生活,她从来不羞于在餐桌上使用一根24K的黄金牙签(人人都觉得这个习惯与她的冷漠高雅作风很不搭调);她外出旅行时总是带着七条腊肠犬;她成打定购售价四位数的Charles James 定制衬衫(从来都是她穿这些衬衫,而不是衬衫穿她)。二战期间,当纽约的汽油费贵得离谱到她没法像以往一样驾车出行时,她想出一个优雅的办法来解决这种不便——长包一辆黄色出租车。
她不是那种不知天高地厚,任性妄为,胡乱穿衣的大小姐。不过,在初入上流社交圈的舞会时,她穿戴着唐人街买来的中国式长袍和头饰的模样,照样令全场男士倾倒。尽管被父亲一再叮嘱要谨慎择偶,提防那些追名逐利的狂蜂浪蝶,Millicent在爱情道路上却总是勇往直前。她在21岁那年就嫁给了一位比她年长许多的奥地利伯爵,全然不顾对方的目的何在。这段注定失败的婚姻虽如过眼云烟,却让她爱上了奥地利的滑雪胜地和村姑式连衣裙。
离婚后,她重回美国生活,之后又结过两次婚。这两位前夫的身份分别是富有的阿根廷贵族和网球冠军。离异三次的Millicent,风流韵事远比婚姻生活精彩。英国王子爱德华(即后来的温莎公爵)与她共舞一曲之后就大为倾倒,可惜她看不上对方。相比之下,影星克拉克·盖博、英国儿童文学家罗尔德·达尔、俄国王子Serge Obolensky、英国小说家Ian Fleming(即007之父),以及某位名字不详的意大利王储则要幸运得多。
这些男人个个不简单,由此可见,Millicent更不简单。这位美国爵士乐时代(Jazz Age)最出名的社交名媛精通六国语言,翻译过不少古老的拉丁语和希腊语诗歌,还会自己设计服装和珠宝。她的一个儿子曾指出,母亲之所以找不到一个能相伴终生的男人,是因为“她比大多数男人要聪明得多”。
虽说当不了好妻子,她却是一个很酷的好母亲。事实上,由于先天体弱,医生一向建议她不要生孩子,她却生了三个儿子。她亲自给男孩们绘制恐龙插画故事。有一回,一个儿子顽皮摔折了腿,她就在他的石膏上画了考拉熊的连环画。
Millicent 喜欢的设计师包括Mainbocher、Adrian、Schiaparelli和Valentina,不过,最让时尚界铭记的还是她与 Charles James的密切关系——这样一个固执己见的设计师能与顾客达成一种合作关系,实在是叫人称奇。去年春天,John Galliano以此为灵感设计了Dior春夏高级定制系列。几个月后,布鲁克林博物馆的“American High Style”时装展再次向他俩致敬。James曾说,没有一个女人能像Millicent 那样,让他展现出自己最好的设计才华。
Millicent的住所就像她的衣橱一样登峰造极。她自小生活的地方包括曼哈顿和德克斯朵公园的豪宅,以及位于南汉普顿黑角的意大利风格海上别墅。这幢别墅的花园由美国景观大师 Frederick Law Olmsted打造,1920年代,花园的面积又扩大了1200英亩,其中草坪、池塘、树林、湿地以及各种野生动物一应俱全,也让这里成为长岛第一大豪宅。1998年,美国亿万富翁 Louis Moore Bacon买下了它将近一半土地时,花了2500万美元。
然而在Millicent的心目中,上述地方都比不上新墨西哥州的小村庄陶斯。1947年,她因健康原因移居那里,在一间古老土屋里安了家,也找到了安宁。置身于西班牙殖民风格家具和美国土著面料、陶器、锡器、藤器和绘画的包围之中,她很快习惯了光脚走路,穿印第安长裙、纳瓦霍衬衫和披肩,戴沉甸甸的绿松石和珊瑚项链,以及古董银饰,把锦衣玉食的纽约名媛生活抛到了九霄云外。有人说,她遁世隐居的另一个原因是“不想再坠入爱河了。”
在陶斯,她疯狂爱上了当地的土著艺术,珠宝设计也达到了崭新的高度。土著生活的最后几年中,她的身体每况愈下,缠绵病榻,不得不把工作室搬到卧室里。她在病床上钻研纳瓦霍族和普埃布罗族的珠宝,掌握了他们的独特金属制作工艺,设计了大量带有浓郁美国西南部风格的珠宝。
1953年,Millicent因病去世。不久后,她的儿子Arturo把母亲的陶斯故居改建为Millicent Rogers博物馆,展示她在当地搜集的古董、艺术品以及她设计的珠宝,总数超过6000件。“她其实是第一个嬉皮士。”Arturo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