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国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申请注册“轻纺城”商标,为了防止抢注,会展有限公司申请全类注册,然而,当时国家商标局认为“轻纺城”是个通用概念,缺少显著性,国内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提出异议,从而驳回了其申请。
去年,中国商标网上又冒出了“轻纺城”这一商标的初审公告,县工商局对此调查发现,有人已在不同类别注册了5只“轻纺城商标”。原来,当初不予受理的“轻纺城”,如今已获准受理。了解这一信息后,在县工商局指导下,中国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对先后正在公告期的“轻纺城”商标注册提出了异议,声明自己最有资格获准注册“轻纺城”商标。
根据规定,国家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通知申请人答辩,申请人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收到答辩书后,有3个月的答辩时间。记者了解到,“轻纺城”商标的其中一名陈姓申请人,考虑到答辩胜数很小,又碍于各方面的人情,已通过双方代理机构与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表示将放弃答辩,将“轻纺城”商标拱手相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