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泉州市各县(市、区)工商局针对经营规模成熟的大型百货商场,星级酒店商场、批发市场等设定为商标授权经营试点单位,监督市场经营单位(市场开办者)、进场商户实施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大型百货商场,星级酒店商场、批发市场必须要求进场商户提供所销售商品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明资料,建立商标户口,以证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商家除了要提供营业执照、进口手续等以外,还要向市场经营单位提供该注册商标合法性的相关材料,如中闽百汇购物商场,则需向商户索要商标注册证、使用在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图样、商标权利人的授权经营证明等。
根据部署,今年9~10月份,各县(市、区)50户以上的各类商品市场,要开展商标法规培训,师资由市局下派;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开展调查摸底,筛选2~3家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试点单位,制定实施规划;10~12月份为实施阶段。 按照此次实施方案的目标,泉州市星级酒店、百货商场内的假冒品牌、信誉差的商品将被清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