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兰员工有两种精神最让人感佩,一个是敬业奉献,另一个是锐意创新。揭开这两种精神的实质可以发现,这其实是梦兰员工发自内心的责任意识,这种可贵的精神力量为企业发展营造了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在不同历史阶段赢得发展先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梦兰集团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总结了“四有四责”四字方针,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增强员工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岗位技能“有”进步问“责”到人
员工责任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水平,影响企业在社会中的公众形象。近年来,梦兰通过对企业原有制度的梳理和整合,使协调机制、管理原则、评价标准明确化,细化每一岗位的责任范围,逐步形成了完善、系统的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并尽量做到覆盖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使得员工责任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同时,梦兰集团也意识到,责任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能力。因此,梦兰在考核员工时,增设“三个一”考评,即:确定一个增产增值目标、参与一项技术创新攻关、提出一条生产经营建议。通过常年累月的锻炼和积累,使每一个员工成长为自己岗位上的专家。
项目执行“有”军令专项专“责”
没有责任,高效执行就没有保障。因此,责任就是战斗力。高度的责任心永远是团队最宝贵的财富。对于团队的领导者来说,职位越高,并非权力越大,而是责任越大。在梦兰,各部门每季度都会推荐专项课题,由董事会审批筛选立项后,董事长亲自和专项课题负责人签订“军令状”,分类监督考核。近年来,梦兰的很多重点项目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如:产品开发部自主开发的绿色、低碳“天然彩色麻纤维产业技术及家用纺织品项目”被列入纺织工业协会科技指导性重点项目;知识产权管理部累计申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近600项,制修订国家、行业、企业各类标准20余项;企业技术中心龙芯分中心承担国务院“核高基”100万台安全适用计算机、科技部863计划等重大专项。
廉洁自律“有”监督以德“责”心
一个完全没有责任感的员工在企业是无法立足的。但让责任感成为员工脑海中一种强烈的意识,深入到工作中的每一点每一滴,并一直坚持下去却十分困难,因为在坚持的过程中,诱惑太多。梦兰认为,培育员工除了发展他们的“智商”和“情商”之外,对“德商”的培育、保护和发展尤其重要。近两年,梦兰通过办好“专题课堂专人讲”、“现场课堂现场学”、“员工课堂大家议”、“网络课堂随时看”这四堂课,同时充分利用企业网站、画廊、企业刊物等载体对员工进行以“正直、责任感、同情心和宽恕”为主要内容的“德商”教育,逐渐使道德的力量深化到员工内心,并运用到个人的价值观、目标和行动中去。
志愿队伍“有”行动“责”被大众
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梦兰在成长壮大的40年中,始终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价值追求的核心,曾蝉联两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获首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全国纺织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等诸多荣誉。公司还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志愿者团体,让每一位员工参加进来。
40年发展,梦兰集团在“艰苦创业、诚信立业、科技兴业”的道路上日益成长壮大。企业的兴盛,绝不仅仅是企业管理者的成功,而是因为每一个员工心中时刻牢记着“企业兴亡,我的责任”这一信条,拒绝做“按钮式”员工,而是把自己作为“责任链”上的一环,讲奉献不讲条件,找办法不找借口,在工作中不推诿、不抱怨、不拖延,坚决执行,真正树立起了坚韧持久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