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焦点]老太家人拍摄的笔录为什么被采用
本案中,证人陈先生和一份派出所的原始笔录最有可能真实还原当日现场。
证人陈先生说,“当时,我没有看到老太是怎么摔倒的,但看到年轻人(彭宇)走过去扶她,我也赶过去扶老太,后来我用手机给老人家人打电话,这个过程中,老太的态度一直很好,不停地在感谢我们。”庭上,老太坚称自己不认识陈先生,一时间舆论哗然。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没有看到老太摔倒的瞬间,所以就不能排除老太和彭宇相撞的可能性。
那么那份派出所的原始笔录又在哪里呢?据了解,当日接警的城中派出所现已无法提供那份原始笔录;倒是老太儿子曾拍摄过那份原始笔录,并将照片提交给法庭作为呈堂证供。这份“电子文档”中大致说,彭宇当时并不否认与老太发生相撞,只不过彭宇认为是老太撞了自己。
就此,众多热心读者质疑:“按理说,这么重要的一份证据应该由独立在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去调取,现在派出所都说原始笔录找不到了,而老人儿子是什么时候拍到原始笔录的,我们从电视媒体得知,老人儿子是一名警察,他如何得到这份‘证据’就不得而知了,我们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给公众一个交待!”
彭宇律师高式东说,庭审中多次提到的“电子文档”,其实就是照片,“当初大家签名按手印的原始笔录不见了,我们一直在质疑这份‘电子文档’本身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彭宇再三申明‘电子文档’内容与他当初的陈述有多处出人,他本人和老太没有过接触!”
但老太的律师唐宁则表示,“这份证据由谁拍摄并不重要,关键是它呈现了一份真实的原始笔录,当事的警官和任何一方都没有利害关系,其按照职业规定记录下各方的言词,有说服性和证明力。”
这份“电子文档”的内容被法院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