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尚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总部设在台北的唯冠国际控股公司(Proview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一个下属部门在2006年将"iPad"商标以35000英镑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英国的公司。这家英国公司后来又将"iPad"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不过,唯冠国际控股公司不久前却发表声明称,这家英国公司向苹果转让"iPad"商标使用权的范围并不包括中国大陆,因为这家台湾公司当时并不拥有"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深圳市中级法院认定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iPad"商标的所有权,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起诉。
福克斯电视台的报道中说,唯冠国际控股可能会向苹果公司支付10亿美元商标使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