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火烧乡政府案情介绍:
1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高井合(男,出生于1955年12月3日,为北台村委会主任)到乡农经站核销村里账目,农经站初步核查认为,高所提供的单据中有白条,要求高与村会计一起到乡里对账核销。高对此非常不满,随后返回村里找到会计赵怀臣,赵又找到村妇女主任蔡艳红,约定下午一起到乡里报账。
13时10分左右,三人先后来到刘杖子乡农经站,在确认票据过程中,有一张购水泥款为白条,赵、蔡认为用处不明,不应报销。高井合觉得这二人"故意找他茬"、"和他过不去",便大骂二人,赵、蔡还口,高便上前与赵、蔡厮打。其间,高掏出杀猪刀狂刺赵怀臣,赵四处躲避。在场乡干部奋力将高拉开,推出门外,插上屋门。
高井合情绪异常激动,转身冲入乡长办公室,对乡长说:"我们村钱的事怎么办?"乡长回答:"具体由农经站核销。"刚说一句话,高井合就向乡长身上和办公室泼洒汽油并点燃,同时用刀刺伤乡长。随后又踹开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趁其不备将其扎伤。随即乡政府办公室起火。
德县公安局从村民处了解到,高井合在村里从事过生猪屠宰,此人性格偏执,脾气较暴躁,与其他村干部、村民都有过冲突和矛盾,与赵怀臣、蔡艳红二人素来不和,积怨很深。因此,案发当天,高井合离家时即带着把杀猪刀和一瓶汽油。据高交代,如果赵、蔡妨碍他报账,他就要持刀行凶。
另据媒体报道,高三年前当选了刘杖子乡北台村村委会主任,事发时任期临近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