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
随着国内持续通胀、消费物价上涨,价格成为最牵动神经的关键词。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263件,解决571918件。其中,前三位分别是百货类占27.4%、服务类占33.2%、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2.9%。而涉及价格问题的投诉同比增长10%,尤其是价格欺诈行为成为重灾区之一。
而据广州市消委会统计,广州市去年上半年,日用百货类涉及零售业的投诉同比增长112%。其中,日用百货服务及价格投诉较为突出,另外,搭售即将过期产品等也成了投诉重点。
仍有虚构原价充水打折现象
现在商场里的服装价格动辄就四位数,令不少消费者抱怨衣服太贵买不起。此前,在中消协受理投诉披露的几十起案例中,“虚构原价”的案件最多。例如某品牌的“男士西装”,价签标示原价每套3999元,促销价每套1999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2280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由于经济环境不景气、销售下滑,为了拉动消费,从去年开始,广州等多地的商场都展开了打折促销,频率和深度比往年增大一倍以上。而消费者不打折就不买,有部分服装供应商便把服装出厂价从原来的只提高3倍放大到提高7倍甚至更高。
有服装企业市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这两年服装价格上升,原因不单单是原材料、人工成本上升,更多的是为了应对商场越来越频繁的打折促销。“全场5折、400元换1000元、100元减60元等等,这样做促销,厂家怎么受得了?”该人士表示,调高“原价”是不得已的应对之策。
专家:近半“原价”不合规
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应当如实说明打折、降价、特价的原因、期限,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标示原价虚假的,视为价格欺诈,应受到处罚。而所谓“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没有交易价格的,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在实际经营中,此条款是商家最容易触碰到的‘雷区’。”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表示,如今有近半“原价”都是不合规的。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商超每天都有促销,逢节更是必促销,要在促销周期间隔上完全满足“7日”的条件,似乎很难实现。
“低标高收”阴阳价签常冒出
去年,国家发改委重罚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事件经曝光后,在业界影响很大,物价部门加强了对各超市的检查,而超市则加强内部监督,一些消费者不再轻易相信超市里诱人的“优惠价”,并更加留意自己手中的收银小票,这使得去年整个零售行业的定价和纠纷管控都备受考验。
据中消协统计,在去年的投诉中,低价标示价签高价结算的投诉案例最多。例如消费者投诉超市某品牌的“男士保暖内衣”,价签标示原价每套99元,黄色促销价签标每套79.2元,最后消费者结算时却收每套89.9元。消费者去找超市理论时,收银员说是系统没来得及更新数据所致。“我们也很为难,不提价打折就会在竞争中失去市场。但现在也有消费者趁价格风波多,会提出一些不合理退款赔偿要求。比如我们春节前有一款衣服打8折,节日期间打了5折,就有客人拿着8折时购买的衣服前来投诉并要求赔偿。”一位长期在超市从事服饰零售的品牌商无奈地说。
为此,去年以来,很多超市为了避免频繁更换黄色促销标签出错,就开始取消黄色降价标签,取而代之的只有白色“零售价”一价制实价标签,甚至一些寄给会员的DM宣传册上,也取消了“原价/促销价”的对比宣传。比如从去年开始,家乐福、好又多、吉之岛、乐购、百佳在广州的门店,就已取消黄色特价标签,实行“一价制”实价标签。
专家:“货比三家”最有效
超市狠心地抛弃能吸引人气的黄色标签这一“法宝”,而实行了“一价制”后,消费者由于不清楚原来的单价,往往无法洞悉当中的猫腻。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超市管理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日常用品时,可固定选购某些牌子,这样就对这些商品的价格比较了解。另外,同样的商品在不同超市甚至是同一间超市的不同门店,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货比三家永远是最有效的武器。
“返券”诱导消费者连环购物
无节造节、逢节必促销已成为百货商场惯用的促销手段,近年来,随着零售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商家正掀起一场打折暗战。尤其是去年以来,经济不景气、物价高企,导致消费心理预期下降,很多百货不得不通过频繁打折促销来拉动消费。美东百货董事总经理谢仕平就表示,百货应对此种恶劣环境的手段并不丰富,打折促销将是主流,而购物返券就是最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
不过,看似非常优惠的返券活动,其实也隐藏着一些消费陷阱。去年圣诞节,家住天河区的李女士被一家商场“满100元送100元”的促销活动所吸引,在人海中逛了1个多小时,她选中了一件价值498元的连衣裙,却被收银员告知只能按400元的金额返券,而且要去另一个地方凭小票领券。于是,她又排了20分钟的队拿着4张消费券,并开始了新一轮的选购。好不容易看上了一双售价268元的凉鞋,按照商场规定,消费券不找零,她只好花了300元的消费券买下。剩下1张100元消费券,由于商场在搞返券活动,所有商品都是原价销售,100元能买的东西几乎没有,她又不得不多掏100多元买了一些不太需要的东西。
专家:冷静对待商家品牌促销
中消协呼吁,应在全国明令禁止返券促销,并指出现行返券促销活动违反了诚信原则,不合乎公序良俗,容易形成无限循环的消费圈套。而北京则已于去年5月实施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规定商家不得利用返券开展促销活动。
对于消费者而言,为了防止掉进这种返券陷阱,首先是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所刺激,而应先到场内逛一圈,计算成本之后再下手。
“捆绑”销售即将过期的食品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即将到期的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随后,上海还要求部分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而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多家大型超市、便利店却发现,绝大部分都没有对临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而是常以“特价销售”、“买二赠一”等方式,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当消费者发现问题时,超市往往以“赠送商品不予退换”为由进行搪塞。
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超市的“捆绑食品”销售方式可谓“百花齐放”,有两瓶饮料绑在一起,有巧克力派搭配小包装花生的。而在广州大道北几间大型超市的冰鲜柜里,记者发现放在最上面的速冻饺子、酸奶,生产日期都不是最新的,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较新鲜。
专家:建议设临过期商品区
广州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永强表示,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超市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所有的进货全部销售完毕,很多食品也是不退货的。因此,超市往往要通过各种促销手段消化掉即将过期的食品。
对此,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建议,超市对临近过期的食品最好设置销售专区,现在市场盛行的打折、促销方法也可以,但要明确提示。当然,消费者自身也要多一个心眼,一定要看包装日期、保质期,发现一些模糊不清的,建议不要购买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