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为Nike旗下"AirJordan"标志,右图为乔丹体育标志。
乔丹体育的运动鞋售价普遍偏低。新华社发
就在2011年11月,乔丹体育刚刚获得中国证监会首发通过的批文,将于2012年登陆上交所,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而“乔丹”品牌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选在上市前夕提出诉讼,迈克尔·乔丹团队表示,仅仅是时间巧合。
■乔丹缘何起诉
称姓名权受到侵犯
迈克尔·乔丹在国内的传播顾问表示,迈克尔·乔丹方面于2012年2月21日在中国的一家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没有明确透露诉讼地点。迈克尔·乔丹也亲自录下视频声明,控诉乔丹体育。“如果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一切,而有人侵犯了这个名字时,每个人都会想要随时随地去保护它。”乔丹说,“在过去35年里,我的名字已逐步被大众认可。当人们看到乔丹品牌,会直接联想到我——迈克尔·乔丹。”
在视频中,乔丹语气平和却掷地有声地指出,乔丹体育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用他的中文名字在中国开展业务,还注册了乔丹两个儿子的中文名、拼音及其变体商标。视频中不时穿插了乔丹昔日在球场上的视频资料,飞人心中的无奈一览无余。“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原则性问题,关乎维护我的姓名权和身份权。”乔丹说。
乔丹提起诉讼主要是想澄清他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并无瓜葛,不过诉讼书也提出向乔丹体育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这项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经济诉求,而是旨在对姓名权的保护,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我计划将诉讼有可能得到的所有经济赔偿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乔丹体育回应
暂未收到应诉通知
尽管2月23日一早,飞人起诉乔丹体育的消息在网络上炸开了锅,但乔丹体育公关部的气氛一如往常平静。上午10时,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记者电话后,表示还未收到公司法务部门的通知,若有相关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媒体。
2月23日下午,乔丹体育发布公开声明,表示公司对此事件高度关注。“但截至2月23日午间,公司尚未收到国内任何法院的应诉通知。中文‘乔丹’是我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
对于迈克尔·乔丹提及的诚实问题,乔丹体育也作出回应称,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崇尚体育精神,在诚信经营企业的同时,曾持续倾力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影响
或对上市构成障碍
乔丹体育公司并非第一次因“乔丹”品牌引来风波,在乔丹个人起诉之前,拥有“AirJordan”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控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但并未成功。而迈克尔·乔丹本人于乔丹体育公司谋求上市之时,对其进行起诉,法律专家认为,肯定会对其造成很大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认为,“我相信肯定会对它带来很大的影响。虽然诉讼并不构成上市的直接障碍,诉讼对上市的影响主要是对它有没有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没有导致财务数据的失真,导致利润出现问题以及对整个企业的前景出现重大的影响。乔丹的商标对这家企业意味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无形财产,也就是说与它的市场份额有着密切联系。所以如果商标被禁止使用,它的市场份额、销售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将对上市构成很大的障碍。”
>>>小资料
乔丹体育发家史
乔丹体育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其出资人丁老岁为乔丹体育现任董事长丁国雄之父。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国雄和丁也治夫妇,同美国的“飞人乔丹”没有丝毫关联,授权亦不存在,公司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在中国占据较大低端市场,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该公司2011年底过会,正谋求上市。
据了解,丁国雄本人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北京开设个体店铺经销运动鞋。截至1995年年底,其在北京共开设10多家零售及批发店铺。此间大量资金积累成为多次增资的基础。2009年12月,公司前身福建乔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诞生。公司在招股书中称,“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
■专家说法
乔丹胜诉难度大关键在对应关系
“终于要起诉了。”2月23日,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竹接受记者采访时忍不住感叹,“乔丹体育明显是在搭便车,让消费者主动将自己的品牌和外国体育明星划等号,这样才取得成功,做大做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也表示,姓名权的范围覆盖到笔名、艺名、译名等,Michael Jordan对其中文译名迈克尔·乔丹享有姓名权是无疑的。但他同时指出,乔丹是一个普通姓氏,本案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乔丹与迈克尔·乔丹存在的对应关系,以及乔丹体育在经营中,是否使用乔丹的姓名、形象。
对于飞人诉讼获胜的前景,王竹并不十分看好,“要打赢官司还是有点悬。”王竹表示,乔丹体育采用了“JORDAN ”英文的翻译来作为自己的品牌和商标,但是在很多外国人的名字里都包含有“JORDAN ”,并不能直接说明指向了迈克尔·乔丹本人,此外,王竹表示,乔丹体育的商标中,只是一个运动员正在投篮的动作,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这就是迈克尔·乔丹本人。
王竹分析指出,之前也有姚明、易建联对自己“姓名权”进行维权并获胜的案例,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涵盖了中文“姚明”“易建联”,侵权的痕迹比较明显。
■相关链接
姚明阿联成功维权
2011年姚明状告“姚明一代”生产厂家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一案一审已宣判。法院判决武汉云鹤大鲨鱼公司侵犯姚明姓名权,赔偿人民币30万元。姚明在诉状中称,“大鲨鱼”公司未经他本人许可,将他的肖像、签名及包含姓名的“姚明一代”作为商标,在其生产的服装、鞋类商品上以及招商、网站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并在全国范围内以专卖店方式销售上述侵权商品。
2010年,“易建联体育”所使用的“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被判侵权,并指应予撤销。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6年3月,易建联就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 易建联YIJIANLIAN ”商标的申请。当时,易建联提出的理由是,“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与其姓名相同,一方面侵犯了其姓名权;另一方面,其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易建联体育”的行为抢占了易建联本人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的机会,明显是一种故意的抢注行为。 综合
■网友热议
swag小糊涂鬼:原则性问题,你借别人名气赚钱装自己腰包 !
张朝昂:MJ终于反应过来了,乔丹都民族品牌十几年了,广告都打到山猫主场了!
凌云木1990:一直以为乔丹就是乔丹,原来不是啊!
煨炉煮水:侵犯姓名权这个谈不上!乔丹这个名字在中国法律里是没办法保护的!除非他使用了Michael Jordan,那另当别论!姓名权是与姓名这一特指对象密不可分的!
宁超宁: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中国的山寨品牌再次被炒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