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已经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乔丹称“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原则,维护我的姓名权和身份权。”
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于2011年11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从其招股书看来,乔丹体育同美国的“飞人乔丹”没有丝毫关联,授权亦不存在。公司由福建省晋江市发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
招股书显示,公司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其出资人丁老岁为乔丹体育现任董事长丁国雄之父。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国雄和丁也治夫妇。
据了解,丁国雄本人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北京开设个体店铺经销运动鞋。截至1995年年底,其在北京共开设10多家零售及批发店铺。此间大量资金积累成为多次增资的基础。
2009年12月,公司前身福建乔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诞生。
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称,“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且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 Michael Jordan 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