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经检测,长春市场服装总合格率超过92%。而在15个不合格产品中,pH值、色牢度以及甲醛含量成主要不合格项目。
据介绍,近期,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商品质量监测,在市区20家大型商场、专门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监测了服装(牛仔裤)、运动装(卫衣)、内衣、床上用品4种商品质量,共抽取195个品牌、204个批次商品,依据国家标准,检测了甲醛释放量、pH值、色牢度等项目,监测结果有15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35%。
本次监测结果与去年同类商品监测结果相比,不合格率略有下降,2011年监测同类商品174个批次,有17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9.77%,不合格率下降了2.42%。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商部门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推行了网格化监管,对重点商品经营者的巡查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二是商业企业积极推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等质量管理制度,严把商品进货关。三是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
目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退市下架。另外,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纺织商品时,应当做到“一查二看三摸四闻”,一查商品标识(标签、吊牌),商品的厂名、厂址、成分、规格等标注是否齐全、规范;二看商品外观,做工是否精细、颜色是否适宜;三摸商品手感,面料是否柔软、光滑,伸展性能是否良好;四闻商品气味,是否存在刺鼻气味。消费者应不断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和科学消费水平,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到当地工商部门等途径进行消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