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新政主要由三局部内容组成:
第一,对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对整个欧元区的预算与经济政策提出倡议,包括公共财政与构造变革,如税收、养老金、公共行政、效劳、劳动市场特别是青年失业问题;
第二,欧委会发布了对12个被以为宏观经济可能失衡的成员国的深化调查结果,这一结果标明这12国目前尚未失衡,有关预防措施曾经包括在国别倡议中;
第三,欧盟委员会倡议欧盟理事会撤销对保加利亚与德国实行的“过度赤字程序”,并倡议欧盟理事会做出匈牙利曾经采取了有效措施以削减过度赤字、取消中止其2013年交融基金资历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