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服装出口商已开始担心服装原材料和配件进口关税宽限期将会渐进尾声。
据悉,根据越南现行《进出口税法》规定,使用进口原料和配件生产商品并用于出口的企业在进口材料方面可享受275天的纳税宽限期。而《进出口税法》和《税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则废除了纳税延期政策,并要求企业在结关前缴纳税款,或者提供信贷机构的担保。此举部分是源于许多越南出口商利用原先的法规进行逃税,这给税务机关和国家财政预算损失造成了困难。
但是,纳税宽限期的取消也给越南国内合法经营的企业带来压力。一位服装企业主管称,新法规让他们“如履薄冰”。例如,如果新法规在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他的公司将必须支付260亿越南盾(约合124万美元)的进口关税,而2013年上半年税额将达500亿越南盾(约合240亿美元)。他表示,公司按时缴纳税款的唯一方法便是进行贷款,但目前利率仍然过高。
越南纺织服装协会副会长邓芳荣表示,该协会已向越南财政部发出文件,要求重新考虑该提案。但是,越南财政部已决定,如果企业不想立即缴税,他们应该申请商业银行担保,不过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够满足银行的要求。此外,担保申请过程也会对出口商造成阻力,因为他们需要花费时间进行资产抵押或暂时冻结银行账户等。(责任编辑: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