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经济总量有可能在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日本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取消一批来自中国的商品关税优惠措施。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府12月28日决定将不再对自中国进口的400多种商品适用“特惠关税制度”。日本从1971年开始引入“特惠关税制度”,旨在促进进口发展中国家产品,在日本征收关税的5930种商品中有3552种商品适用该制度。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中日经贸联系的日益密切,中国产品在日总进口额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日本政府有关部门认为,中国商品过多地享受特惠关税制度,违背了制定这一制度的初衷,另有日政界人士称,中国已不是发展中国家,因此不能再适用这一制度。
日本政府将在2011年1月的通常国会中提交关税暂定措施法修正案,并争取从4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施行之后,不能享受关税优惠的中国商品将从现在的13种猛增至450种,品种涵盖从玩具、日用品、衣物到农产品、工业品等各个领域,其中有些中国商品在日本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50%。日本商家却担心,取消对华关税优惠将导致日本国内消费品价格上涨,零售商也有可能为了控制涨价而向供货商转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