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发布《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新规定,凡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标的,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通报,未进行通报的涉及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据了解,新规在原有的13种与纺织品有关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又新增8种。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REACH新规将对中国纺织服装业出口形成新的壁垒。新规的申报和测试将增加中国纺织服装出口的成本,对中小企业出口造成很大阻力。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前有成本大幅上涨的尾追,后有出口退税下调的传言,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又面临欧盟REACH新规的“壁垒”。近日,欧盟发布《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新规定,凡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超标的,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通报,未进行通报的涉及产品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不断抬高的“壁垒”
自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的欧盟REACH法规全称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是迄今全球影响最为广泛的法规,也是一项技术性贸易壁垒。4年来,先后已有4批物质被列入高关注度物质,包括了邻苯二甲酸盐、五氧化二砷、三氧化铬等46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被列入清单。
根据新法规规定,物品中含有的SVHC物质超过0.1%,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市场的总量超过1/t/y,物品的制造商或者进口商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通报的截止时间与物质列入授权候选清单(SVHC清单)的时间有关,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授权候选清单的SVHC物质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的SVHC物质须在列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通报。至此,ECHA共发布4批46项SVHC物质,其中前三批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第四批须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完成通报。
“我们必须在6月1日之前去申报,否则已经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产品,如果违规就要接受处罚,还没有出口的产品以后就不能出口了。”江苏国泰集团贸易发展部陈斌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了欧盟REACH新规的具体内容,并且会按照规定严格做检测。
去年以来,针对我国纺服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较多,“召回”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主要贸易摩擦形式。
陈斌介绍,欧盟的检验越来越严格了,其中某些要求很苛刻,企业也很无奈,未来的前景很难预测。现在要做的是,我国纺企必须清楚新增加的8种物质是否会出现在产品中,并告知供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把关。否则,产品被召回,全行业都要蒙受很大的损失。
昂贵的测试
企业应对REACH法规的主要办法就是通过测试确保自己的产品中不含有违规的化学成分。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产品测试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产品测试一般要经由客户指定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不仅花费昂贵,而且自己没有选择权,测试机构只能由客户指定。“费用当然很贵很贵啦!”谈到测试费时,上海真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友彦发出如此感叹。他告诉记者,纺织服装原料、辅料及其生产过程都要使用化学物质,这不是一个产品的问题,而是一个链条的问题。REACH法规中每增加一种物质,企业就要多测一样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