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品牌理念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开始认牌消费,商标对于服装而言无疑是其竞争力的核心。对众多服装企业而言,品牌的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意味着丰厚的营销利润。而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商家在利润的驱使下对品牌进行了另类投机。据业内人士介绍,从简单假冒驰名商标标识到境外注册空壳公司假冒洋品牌,从网络售假到将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异地注册,从商标抢注到标榜假驰名商标——服装品牌投机商造假和侵权的手段在时时翻新。日前,中国服装协会在北京召开了服装企业维权工作会议。在会议上,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对“傍名牌”侵权行为深恶痛绝,但在很多时候的确防不胜防。
现象一:香港假名牌
与单纯假冒知名品牌的商标侵权行为相比,不法经营者通过中介在境外注册以内地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空壳公司,然后在内地生产销售产品以达到“傍名牌”非法盈利的目的,相比传统的单纯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更不易于被人们察觉,也看似合法。
以服装界知名品牌“红蜻蜓”为例,自2002年5月第一家以“红蜻蜓”为字号的空壳公司在中国香港注册后,一大批冠以“红蜻蜓”字号的空壳公司相继出现。这些公司以商标许可、总代理、授权生产等形式,将“红蜻蜓”标注在产品包装、店面招牌、广告牌、销售票据以及宣传资料上;更有甚者则将国货红蜻蜓变成“意大利红蜻蜓”、“香港红蜻蜓”,并突出在包装或店铺内使用。
据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相关法律不同,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很简单,通过中介公司只需花费几千元就可以注册;如果注册的公司在香港没有直接业务,则根本不需纳税。而内地一些投机商即是利用此道,投机获利。
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最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撤销了19家在港注册的“红蜻蜓”公司,也得以摆脱数年的“李鬼”之扰。但此个案的成功,并未终结这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权益人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现象二:安能辨雌雄
与在港注册空壳公司不同,部分投机商有意在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知名品牌标识相类似的商标。相关标识一旦被核准注册,这些投机商便开始在服装上突出使用或在营销广告中故意宣传与某知名品牌有关联,以此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
以“电鳗”为例,投机商的注册商标是“电鳗”图形,却宣称“鳄鱼专卖”。2009年前后,市场上有叫作“克劳克达鳄鱼”的专卖店,其利用“鳄鱼”中文文字以及与鳄鱼系列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电鳗”商标大肆宣传,并长期利用一至三折的低折扣以及“鳄鱼清仓”、“换季清货”等方式吸引消费者。
最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辖区内的4家涉嫌侵犯“鳄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鳗”店铺进行了查封。同时,“鳄鱼”商标权益人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电鳗”商标的申请。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意图显而易见,其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也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及普通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现象三:售假也上网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相关服务的推广,网购的便利和快捷越来越多地得到相关消费者的认同和追捧,随之而来的“网上售假”等问题也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
某国内知名服饰品牌的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上出现的侵权产品也越来越多,网络本身的虚拟性、造假成本低、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一系列因素,给企业维权带来诸多不便,但一般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运营商在发现其商铺有侵权行为时,为规避不必要的法律诉争,会在第一时间对相关商铺采取措施。
现象四:假荣誉忽悠
近年来,随着企业品牌意识的增强,服装业的众多企业纷纷将认定驰名商标、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纳入品牌管理范畴。驰名商标本是为保护知名品牌而设立的法律保护制度,却被一些投机商利用。
2010年8月,温州3家制鞋企业将“中国驰名商标”作为荣誉宣传,被浙江省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分别处罚2万元。工商部门认为,此3家企业在当地均为小企业,其商标均尚未获得龙湾区名牌商标,也从未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企业在商品的相关外包装上标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其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上述现象外,还有部分服装品牌使用“中国驰名品牌”、“中国着名品牌”等进行宣传,这些不规范的称谓也是投机商“忽悠”消费者敛财的广告噱头。
对于服装品牌的种种乱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近年来人们品牌意识的增强及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此乱象会得以肃清。但民族服装品牌欲驰名中国、享誉全球,在世界同类品牌中“出人头地”,尚需国人倍加努力。此努力不仅包括企业提供优质产品服务、实施技术创新,也包括企业对品牌文化进行建设、扞卫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