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近三年后,轰轰烈烈生完第二胎的浪莎代言人张柏芝在准备复出时,突遭昔日代言东家翻“艳照门”旧账,指责受其当年丑闻的负面影响,而严重波及浪莎市场业绩,使公司蒙受巨大损失,因此状告张柏芝,并狮子大开口向其索赔4150万元。
尽管浪莎被质疑有炒作之嫌,及被嘲笑胜算的几率不足五成,但浪莎集团总裁翁荣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一动机,并坚持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对‘用法律来约束公众人物(代言)’这一意义有所推动”。
代言恩怨
在“艳照门”事件发生前,长相甜美的当红港星张柏芝一直是浪莎的爱将。双方的合作始于2005年11月,浪莎花费230万港币邀请张柏芝当形象代言人,由于对其代言效果非常满意,在2007年合同到期后,浪莎主动加价,以380万元港币续签了一年。
然而,续签合同刚签完不久,2008年1月开始,“艳照门”丑闻突然爆发,引发了全球媒体的“丑闻”报道大战,张柏芝等明星的公众形象瞬间一落千丈。据浪莎方面称,当时浪莎围绕张柏芝代言进行了一系列包装、设计和品牌推广,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不得不被迫停止一切营销计划,导致公司大量产品积压,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也遭受损失。
但或许是忙于处理变故让浪莎无暇顾及,抑或还没有和明星打官司的习惯性反应,自称遭受巨大损失的浪莎在当时并没有把张柏芝告上法庭,甚至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对张柏芝有过指责之词。不过,担心“艳照门”后果不可收拾的浪莎集团很快更换了代言人,聘请另一明星徐熙媛(大S)代言浪莎系列产品,而在合同期内中途换人,浪莎集团也为此付出了巨额的赔偿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正是浪莎此举,直接导致了2008年5月和2009年9月张柏芝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两次将浪莎告上法庭。知情人士称,浪莎找大S做代言人之前并没有向张柏芝及其经纪人透露过只言半语,这让对方大为光火,他们把浪莎的这种行为理解为落井下石。不过,这两次诉讼均因为法律依据不足而不了了之。
此后,双方再无来往。就在大家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当下,浪莎“报复”似的重提旧事,并在诉状里提出高达4150万元的索赔金,让人大跌眼镜。原本企业打官司也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事,但是因为沾上了“艳照门”事件,所以就格外引人注意。
而到目前为止,被告张柏芝并没有就此问题有过任何公开回应,浪莎和张柏芝到底“鹿死谁手”,翁荣弟不肯透露详情,只对记者称:“正在进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