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退运产品按照我国和欧盟现行标准均可判定为合格,但由于其细节设计未充分考虑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存在安全隐患,最终造成退运返工。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收集、更新我国及国外的服装安全法规,严格按照我国和输入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特别要关注输欧盟婴童服装的安全项目要求;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按照体系要求进行设计、生产,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尽量完善合同条款,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客户沟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争取主动化解风险;高度重视服装的安全性和人性化设计,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设计加工水平,加强原辅材料选购和检测,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