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省内企业生产和在市场上销售的休闲服装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3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7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1998和《针织运动服》GB/T22853-2009、《针织运动服》FZ/T73007-2003、《单、夹服装》FZ/T81007-2003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企业标准的规定,对休闲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个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中,涉及纤维含量1个项目不合格的有2个批次,涉及甲醛含量超标的有1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