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沈阳市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服装,其中:10批次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50%,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此次重点对2009年省、市监督抽查不合格的13家企业进行了的再次抽查,其中:13家企业中,有2家停产,另外2家企业由辽宁省纤维检验院进行了抽查;我局对9家企业、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3批次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33.4%。不合格项目是产品标识,标识不合格占抽查总数的80%。
服装产品质量状况:本次抽查的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0%,比2009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没有严格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企业服装使用说明中没有标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或制造者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无号型、无洗涤方法标识;有的企业执行作废的GB/T2666-2001标准,或执行FZ/T8007-2003标准错误,产品出厂没有产品质量等级,没有标注产品安全类别等。
(2)沈阳市于洪区富鹏服装厂生产的童裤产品没有标识,PH值不合格。PH值是反映儿童服装产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PH值太高或太低,均有可能破坏儿童皮肤酸碱度而引发不适,特别对敏感性皮肤的儿童,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过敏症状,对儿童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引发皮肤炎症,从而危害儿童身体健康。
(3)沈阳曼杨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女裤,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GB18401-2003标准。产品染色牢度存在问题,消费者穿着后会影响服装的美观和服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