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在给人们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因为交易主体虚拟等特性导致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而以往由于没有明确主管部门,造成了网络交易监管处于“无主管”的状态。不过这种状态将得到改变,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信息及网络监督管理处正在组建中,重要职责就是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主动对成都市内从事网络交易经营的主体和相关行为进行监管。
有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购市场年交易额首次突破1000亿大关,较2007年增长近130%,其中四川达到约30亿元。
“网络购物的特殊性,导致许多销售商身在异地,消费者无法了解其资质和真实信息,他们对消费者的投诉往往采取拖延战术,使消费者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维权,增加维权成本。”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成都市工商局信息及网络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波介绍,新组建的信息及网络监督管理处的职责包括调研和拟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对其实施监督,同时受理网络投诉。
“现在的初步想法是引进专业监控软件,掌握成都辖区内从事网上销售行为的实体,目前已经掌握了1.5万网络交易企业,下一步把这些企业发送给辖区工商所认领,纳入其监管网格进行巡查管理。”李波告诉记者,网络监管的理想状态是网上交易的企业同样需要“亮照经营”,如申请工商电子标记、电子营业执照等。
事实上,目前网络上的绝大多数卖家都是自由个体,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信息及网络监督管理处是不是也要对其进行“监管”呢?李波表示,目前电子商务类型包括C2C(个人与个人)、B2C(商家与个人)、B2B(商家与商家)等等,活跃在淘宝、购物论坛等网络平台上的很多都是C2C,“对这一块的态度是不限制也不鼓励。”李波解释,不限制是工商部门只要求“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到工商机关登记;不鼓励是因为个人之间的交易风险较高,且不易追溯,行政和司法介入难度大。
李波解释说,网络监管的目的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就业和拉动内需,如果管得过多,肯定会越做越死,反而阻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他认为,现在一些知名的购物网站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信用监管体系,如客户评价制度等等,网络和网民的智慧都在提高,政府要做的就是如何让这些民间的监管体系得到政府监管数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