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中,产品的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但有9批次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没有严格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企业服装使用说明中没有标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无洗涤方法标识,个别企业执行已作废的标准,如:GB/T2666-1993;执行标准错误,如:牛仔裤执行单、夹服装标准,产品出厂没有产品质量等级,没有标注产品安全类别。
据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透露,此次监督抽查的企业大多集中在沙岭地区和新民地区。这些企业绝大多数为个体私营企业,规模较小。沙岭地区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基本上能反映该地区的产品实物质量相对较好,主要问题是产品标识。新民地区的企业多数无厂名厂址,甚至一些企业是贴牌造假的黑加工企业,并且,个别企业负责人态度蛮横,拒绝抽样检验,导致在当地没有抽到样品。还有一些以加工工作服、工装为主的企业,以加工服装为理由,不严格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