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中国服装加盟网fzjm.cn手机版 二维码
  • 中国服装加盟网

    广告服务

    免费发布

    首页 女装 男装 休闲 运动 童装 内衣 户外 皮具 孕妇装 配饰 箱包 亲子装 外贸 商务
    服装企业我要加盟品牌招商服装品牌服装商机服装资讯时尚观察服装展会服装市场服装商学院服装图库城市分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朝天门婴儿服装部分不合新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08  浏览次数:518796049
    核心提示:相当数量服装不合标准

    相当数量服装不合标准

    据了解,干洗过的衣物可能会对婴幼儿皮肤造成伤害,因此新标准中要求婴幼儿服装必须强制标注“不可干洗”字样。但记者今日看到,超过半数的婴儿服装在洗涤提醒上,只有一条“不可氯漂”,有的衣服根本没有洗涤提醒,有的甚至还标注有“干洗”字样。当记者询问经营户是否了解新标准时,多数经营户表示“不清楚”。

    多数“爸爸妈妈”不了解新标准

    正在购买服装的“爸爸妈妈”多数人表示不知道有《婴幼儿服装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针对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明确规定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铜不得超过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婴幼儿服装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标准规定,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金属附件不得有毛刺、锐利边缘和尖端,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

     
     
    [ 资讯中心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留言
    提交留言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最新服装资讯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Copyright©2003-2017中国服装加盟网www.fzjm.cn版权所有
    北京服装加盟天津服装加盟上海服装加盟重庆服装加盟河北服装加盟山西服装加盟辽宁服装加盟吉林服装加盟黑龙江服装加盟江苏服装加盟
    浙江服装加盟安徽服装加盟福建服装加盟江西服装加盟山东服装加盟河南服装加盟湖北服装加盟湖南服装加盟广东服装加盟海南服装加盟
    四川服装加盟贵州服装加盟云南服装加盟陕西服装加盟甘肃服装加盟青海服装加盟内蒙古服装加盟广西服装加盟西藏服装加盟
    宁夏服装加盟新疆服装加盟香港服装加盟澳门服装加盟台湾服装加盟